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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超过三分之一的鲨鱼和鳐类面临威胁,超60%的海洋生态系统已退化;海洋上层2000米的热含量连续9年刷新最高值;每年有1100万吨塑料污染物进入海洋……如果用一句话概括当前的公海形势,那就是:公海‘生病’了,全球须合力‘紧急救治’。”
3月16日,在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2026年两会特别策划节目“两会健康策”海洋专场的直播间里,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潘新春的开场白,揭示了海洋治理的紧迫感。

今年1月17日,被誉为“公海生物多样性保护第一份全球公约”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下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区域海洋生物多样性的养护和可持续利用协定(简称“BBNJ协定”)正式生效。这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40多年来最重要的成果。本期节目聚焦“共话海洋治理中国智慧”,邀请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潘新春、自然资源部中国大洋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唐冬梅、自然资源部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环资室主任郑苗壮三位嘉宾,共同解读这份协定背后的中国担当。
郑苗壮指出,协定生效给中国带来最直接的变化体现在三个方面:深海遗传资源管理更加规范化,今后探采需公开基本信息;公海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章可循”,为划设保护区创建法律依据;公海开发方式向绿色转型,海缆铺设等项目需提前植入公海生态保护模块。
“这种影响是现实的,也是长远的。”郑苗壮认为,协定将加速海洋经济转向规则与科技引领,推动深海遗传资源研发,将孕育出人工智能+生物技术等新业态,牵引沿海地区产业升级并向内陆延伸,打造深海经济新形态。
潘新春将这份协定的意义概括为“三大跨越”与“五重价值”。对全球而言,它实现了从“公地悲剧”走向“公域共治”的历史性跨越——从“碎片化”走向“系统化”,从“自由取用”走向“责任共治”,为“3030目标”(到2030年保护全球30%的海洋)提供了关键工具。对中国而言,它意味着从深度参与者到关键引领者的战略新篇,是践行“海洋命运共同体”理念的重要平台,也是提升全球海洋治理能力的重要契机。
今年1月16日,中国正式向联合国递交申请,将厦门作为BBNJ协定秘书处的候选城市。唐冬梅细数中国的优势:拥有“梦想号”超深水大洋科考钻探船、“深海一号”作业母船以及“奋斗者”号“蛟龙”号”等载人深潜器,完成覆盖四大洋近100个大洋科考航次;已同5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签署海洋领域合作协议;厦门依托成熟完善的软硬件设施,能为秘书处提供足额、高标准的基础设施保障。
“中国申办秘书处,有利于秘书处秉持客观中立,实现平等包容对话,发挥各方普遍参与、深化务实合作的桥梁作用。”唐冬梅说。
潘新春补充,如能成功落户厦门,将产生三大积极影响:对中国而言,是制度性话语权的历史性跃升;对全球海洋治理而言,注入了新动能与平衡力量;对厦门而言,是国际化能级的全方位提升,将从区域性海洋科研和港口特色城市跃升为全球海洋治理的核心节点。
在批准《协定》的同时,中国作出了四项声明:《协定》生效前获取的深海遗传资源不受《协定》约束的例外声明、《协定》适用范围不触及国家管辖海域、《协定》实施不损害现有国际涉海机构权限、《协定》缔约方大会应尽所有努力以协商一致方式作出决策。郑苗壮解读,这四项声明为后续履约锚定了基石:明确了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划清了协定的治理边界,尊重其他相关国际机构的权威,展现了多边主义的中国方案。
这场对话的最后,话题回到了每个人身上。“保护海洋不需要惊天动地的壮举,而是体现在每一个微小的行动里。”潘新春呼吁,去海边游玩时带走自己产生的垃圾,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制品,选择可持续的海产品。他介绍,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将做国内履约的“助推器”、全球南方的“连接器”、多边舞台的“发言人”,让更多人从学习、行动、传播开始,共同守护这片蓝色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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