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广西打造海洋经济强区的第一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将乘着全面深化改革的春风,改革创新,与时俱进,全力打造海洋经济强区,将北部湾打造成南海上的一颗明珠。
“十三五”是广西对接国家战略,打造西南和中南新战略支点、建设“一带一路”重要门户、实施“双核驱动”战略、实现“三区统筹”及“两个建成”目标的关键时期。自治区“十三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重点从“编制实施海洋主体功能规划”“加强海洋技术研发”“合理开发自然岸线”“加强与粤琼和东盟海洋资源开发合作”等方面着力打造海洋经济强区。2016年自治区政府将出台《关于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区的决定》,海洋在广西的战略布局中将上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全区海洋事业将迎来新一轮跨越发展、科学发展的重大机遇。当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正紧紧抓住国家战略规划全覆盖的宝贵时间和重要战略机遇,深入研究和实施北部湾经济区和加快建设海洋经济强区战略,进一步释放“海”的潜力,努力构建沿海沿江沿边“三区统筹”格局。
法律法规更加完善。法是海洋事业发展的“规矩”,只有拿稳了这个“规矩”,海洋事业才能井然有序发展;如果没有这个“规矩”,海洋事业的发展将一片混乱。深知依法治海的重要性,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紧密结合当前广西海洋工作实际,坚持将加快建设法治海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今年3月1日起,《广西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广西海洋管理的地方法律法规得以进一步完善。目前,《广西海岛保护条例》已列入2016年广西立法工作计划中。届时广西在海洋环境保护、海域使用管理、海岛保护三大海洋基础法律立法工作方面有望实现“后来居上”。
简政放权转变理念。过去,取得海域使用权的方式以审批为主,过程烦琐、环节多、耗时长,渔民和企业对此多有反映。为改变这种情况,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积极开展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确保用海审批服务,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局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优化海域使用审批程序的通知》《关于落实自治区政府有关稳增长服务保障精神要求进一步简化海洋环评程序的通知》,对广西工程建设项目用海审批程序进行优化。用海审批时间从20个工作日减少到15个工作日,审批减少至5个环节,切实以简政放权简化审批程序为抓手优化行政服务,全力做好用海保障服务工作,有力促进了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建设与发展。(上接1版)
生态建设展现新颜。天蓝地绿,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这是广西海域随处可见的日常风光。广西在积极发展海洋经济的同时,进一步优化海洋产业结构,统筹开展以海洋环境容量优化开发格局,限制“三高”产业用海,遏制海洋环境恶化趋势,促进海洋生态环境好转的用海模式,海洋生态保护工作与海洋经济统筹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同时,致力加强海洋生态保护和修复,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建设、重点生态区划保护、生态文明示范等工程,有效保护红树林、滨海湿地、珊瑚礁、海草场等典型海洋生态系统。
迎接新机遇,直面新挑战。“十三五”广西海洋事业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夯实经济富海、依法治海、生态管海、维权护海和能力管海五大体系,开创广西海洋经济强区建设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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