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海问题上中国坚持九段线的立场和主权主张是合理合法的,因为中国拥有相当充分和重要的文献作为证据。我国历史文献、英国海军航海记录以及二战后美国地图可以表明,中国拥有南海诸岛的历史性权利,美国也曾承认南海诸岛的岛屿属于中国。
此次的南海仲裁案,菲律宾单方面要求打官司。南海问题的根本是岛屿主权之争,在这一问题上仲裁法庭没有管辖权。
南海诸岛是中国人最早发现、命名和开发使用的
从历史文献看,首先提及南海的是《汉书·地理志》,里面记载,中国人最早从徐闻、合浦,即现在的广东、广西沿海地区两个港口,沿着海路到南海诸岛从事捕捞生产活动。根据该书记载,里面涉及30多个国家,即古代南海周边今属东南亚的国家。《汉书·地理志》所记述的航行路线,相当于今天的交通图,或者说是我国先民开发和经营南海诸岛留下的第一本更路簿。
笔者认为,这足可证明中国人是最早发现、命名、开始经营南海诸岛的。虽然《汉书·地理志》记述的国名和岛屿名与现在相比有些出入,但它是目前世界上记录有关南海及其周边国家的最早的历史文献。
从《汉书·地理志》开始,到两晋及隋唐时代,有关南海及东南亚各国的海上通道记载同样不少,航行路线也更加清楚。如东晋时期的《法显传》,记述了高僧法显从陆上丝绸之路前往印度,然后由斯里兰卡沿海路回中国的历程,内中记载了很多南海周边各国的情形,包括在经过南海岛屿时发现很多中国人在那里从事生产活动。
唐代以后的史书中有关南海的记载非常丰富。如南宋周去非的《岭外代答》,述及安南、占城、三佛齐、爪哇等南海周边国家的地理人文、风土物产等。该书备受西方汉学家的推崇,法国汉学家费琅在1919年著《昆仑及南海古代航行考》,便多处引用《岭外代答》,认为该书是研究南海问题的珍贵历史文献,从而也证明中国人才是打通南海航行路线、经营南海诸岛的真正主人。
除《岭外代答》外,元朝汪大渊的《岛夷志略》记载了从澎湖、台湾到南海的200多个地区和岛屿,其中有关通南海到东南亚所经航海路线都有详细的记述。这些文献足以证明,南海诸岛的确是中国人最早发现、命名和开发的。
到了明代,郑和七下西洋。在此过程中,船队到一些岛屿取水、补充食物,例如现在的中业岛、太平岛等。南海的很多岛屿岛礁命名都与郑和船队有关,其中马欢岛、郑和群礁的命名就是最好的说明。这些岛礁的命名就是为了纪念他们在那里曾经驻足或经过。按今天的国际法来说也就是在那里宣示过主权,这就是中国对南海诸岛拥有主权和历史性权利的法理来源。
进入近代,西方人逐渐来到南海地区。笔者最近翻阅了英国海军1879年的航海记录,当年英国海军舰队也曾到达南海诸岛,他们发现很多海南的移民在那里生活,并且常年居住。这些渔民靠打鱼、捕捞海参等海产品为生,有些渔民在岛上一住就是半年,有的甚至好几年。这就证明太平岛等岛屿很早就适合人类居住,而中国人才是南海诸岛的主人。自郑和船队航行南海之后,比较有价值的资料还有美国海军的航海记载,他们到东南亚各国和南海诸岛从事科学探测和水文地理测量,在这一过程中发现南海诸岛上只有中国人在那里从事生产活动,而不是菲律宾或越南人。这是对中国拥有南海诸岛的历史性权利的最有力的证明。
美国在二战之后承认南海诸岛的岛屿属于中国
到了近代,特别清朝,由于实行闭关锁国的海禁政策,这方面的中文记载大量减少,而西方人的史料正好可以补充不足。英国、美国的很多档案甚至地图都有明确记载,中国的渔船经常到南海诸岛捕捞,从事生产活动。最近笔者在温哥华发现二战后美国的地图,明确标示南海诸岛的主权归属中国。二战前南海诸岛被日本占有,甚至包括法国人占据的岛礁也被日本人抢占了,并将其作为军事基地。1938年~1939年,法国外交部曾向日本政府提出抗议,而日本政府的回答是,这些岛礁原本属于中国,现中国被日本打败,这些岛礁自然应归日本所有,于是将西沙群岛改名为“平田群岛”,南沙群岛改名为“新南群岛”,划归台湾的高雄州管辖。从法国与日本就南海岛礁主权归属的这场外交战可以看出,南海诸岛的领土主权原本就是中国的。二战后,日本被盟军打败,中国在1946年收复了南海诸岛。1947年4月14日,国民政府讨论西沙、南沙群岛主权确定与公布案,就南海领土主权最南至曾母暗沙等事项作出规定(即划定南海诸岛主权范围的“十一段线”),并公布了《南海诸岛位置图》。由于中国和美国在二战时期属同盟国,1947年美国出版的《中国、法属印度支那、暹罗及韩国的公认地图》,将西沙、南沙等岛礁明确标示归属中国。现在看起来,这幅地图对中国是非常有利的证据,说明美国在二战之后承认南海诸岛的岛屿是属于中国的。
但为什么美国近年来在南海问题上不断挑事,鼓动菲律宾对中国在南海诸岛的主权及其历史性权利提出挑战?因为涉及到美国的重返亚太战略,即加强对亚太的强势控制。基于这样一种战略需要,美国从否定中国对南海诸岛拥有主权入手,进而否定中国在南海九段线内的传统历史性权利。这样一种说法是罔顾历史事实,也是不尊重历史。
笔者认为,在南海问题上中国坚持九段线的立场和主权主张是合理合法的,因为中国拥有相当充分和重要的文献作为证据。并且从1909年开始就曾派舰艇巡航南海诸岛,1933年开始制订南海诸岛地图,把132个岛礁用中英文命名并做成对照图表。这项工作为战后即1947年制订《南海诸岛位置图》,划定“十一段线”(后来修订为“九段线”)打下了基础。
对南海问题,仲裁法庭无管辖权
此次南海仲裁案,菲律宾提起仲裁的法理依据是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然而,根据国际法及国际惯例,法律不咎既往。而南海的这些岛屿在1982年以前,中国早已将其纳入版图,从历史上到二战后这些岛屿的主权一直都归属中国,这点连美国也是认可的。现在菲律宾根据1982年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把中国告上法庭,这一举措不合国际法。同时,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南海仲裁法庭对岛屿主权争议及海洋划界没有管辖权,因此菲律宾向南海仲裁法庭提起强制仲裁程序,可谓拜错了门庭,即使仲裁赢了也是无效的。
南海问题的根本就是岛屿主权之争,仲裁法庭的权限仅及于某些主权权利的部分。当然,1982年才成形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也有其职能和有效管辖的范围,但岛屿主权之争不在其列。菲律宾的行为,首先就犯了将主权归属的争议和主权权利分割(即海洋划界)这两个不同性质的问题混为一谈的逻辑上的错误,是有意混淆国际视听。熟悉国际法的人都知道,主权具有独立和完整的属性,是不可分割的。一旦确立其归属,则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而主权权利则是可分割和可商量的。这就是中国政府一贯强调“主权归我,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法理来源。而仲裁法庭受理菲方这种似是而非的提告,说明该法庭一开始便掉进了菲方预设的陷阱。
笔者个人认为,在南海仲裁案的问题上,要想真正解决问题,最好的方法是双方坐下来谈判。但是现在菲方已经告上了法庭,我们是否要做出一些回应。比如关于“九段线”问题,当年国民政府内政部与其他部会讨论的结果就是把“九段线”定义为“领土主权范围”。换言之,“九段线”即是“领土主权归属线”,这一“领土主权归属线”是中国作为战胜国对日本侵略者进行正面清算的结果,并且是得到以美国为首的国际社会认可的。这就是历史事实,同时也是当时的中国政府根据当年的国际法和国际公约《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日本投降文件》而作出的对南海诸岛领土主权范围的认定。作为中国学者,有义务将这一历史事实和法理讲清楚,提出有充分理据的说法,指出菲律宾的提告诸多证据不符合历史事实和法理,整理出一个证据链,向国际社会清晰阐明。
(作者系香港中文大学亚太研究所研究员,香港亚太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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