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6-01 09:59
来源:广西海洋局
本报讯(记者 扶建邦 通讯员 李玉红 )5月30日,记者从市海洋局了解到,近日,国家海洋局正式批复《北海市铁山港工业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规划用海总面积2131.44公顷,全部为填海造地,规划期限至2015年。该《规划》的批准实施,为北海铁山港(临海)工业区和港口的开发建设提供了政策支持和资源保障,对我市推进和加快海洋产业发展 、实现北海三年跨越发展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批复中明确要求,要节约集约利用海域资源。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经济 、社会 、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海域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确保科学开发和有效利用海域资源。要合理安排区域用海开发时序。在规划控制范围内,应遵循统一规划 、分步实施的原则,合理安排围填海工程实施进度。严格按照规划的功能定位和布局,确定规划区内用海项目的建设内容 、选址 、用海方式和规模,有效落实区域功能定位。要严格规划区内项目用海的管理。规划范围内的所有用海项目,应当纳入围填海计划管理,根据围填海项目用海批准情况在规划期限内逐年核减围填海计划指标。同时,要加强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避免对周边海洋环境及相邻开发利用活动产生明显不良影响。严禁圈占和闲置海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