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亮点纷呈
今年上半年,全市海洋系统紧紧围绕“建大港、兴产业、造新城、强科教、惠民生”发展方略,以开展“好干部,善执行”活动为抓手,为建设“区域性国际航运物流枢纽、产业合作枢纽、宜商宜居海湾新城”创造性地做好各项服务工作,“两保”“三争”“一应对”“三创新”成为海洋管理工作的新亮点。
两保:为实施“五大方略”提供支撑
继续争取区域建设用海的优惠政策,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海。随着北部湾区经济开放开发全面实施,市海洋局承担着市委“建大港、兴产业、造新城”的重任,今年我市项目用海54宗,面积32.41平方公里,是去年用海面积的5倍,上报国务院审批用海项目4个,是历史上上报国家项目最多的一年。
2月,大榄坪综合物流加工区区域建设用海规划获得国家批准同意,规划用海总面积1072公顷,规划期限至2015年。这是钦州推进区域建设用海整体报批取得的重大成果,是继钦州保税港区后第二个获得批复的区域建设用海项目。我市第三个区域建设项目--茅尾海滨海新城区域建设用海项目,国家海洋局初步同意纳入区域建设整体用海总体报批项目。截至目前,我市共有茅尾海红树湾大道暨绿化景观工程等9宗建设用海项目获得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4宗用海项目上报国家审批,4宗用海项目上报自治区审批;9宗用海项目获得自治区海洋局用海预审批复。通过海域使用权抵押融资,为业主解决1亿多元建设资金,保障了茅尾海滨海新城、大榄坪汽车整装、北部湾大道、滨海公路等重大项目建设用海建设。
以保障滨海新城建设为重点,全面启动茅尾海综合整治工程。由于茅尾海综合整治范围大,在推进过程中遇到了红树林和海水养殖调整规划、海养拆迁、用海报批以及资金技术缺乏等困难,已成为制约整个茅尾海综合整治的瓶颈,进而影响滨海新城建设。市海洋局主动服务,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茅尾海综合整治。
今年茅尾海综合整治工程共14个用海项目,用海面积1666.86公顷。目前,4个项目获得海域使用权证书并已开工;4个项目通过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境评估专家评审会。
与此同时,截至目前,沙井片区海养拆迁涉及112宗,完成60宗面积800多亩。茅尾海东岸二期海养拆迁400宗,面积8000多亩,加上一期海养拆迁完成的4600亩,达1.26万亩,为推进茅尾海综合整治和滨海新城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三争:为推动科学发展注入活力
积极争取国家对茅尾海综合整治项目的支持。市海洋局于4月初向财政部和国家海洋局申报“钦州市海监维权执法基地维修改造项目”、“茅尾海沙井东岸综合整治工程”、“茅尾海沙井生态修复项目”、“龙门岛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为了申报上述项目,该局立即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了项目的前期可研和论证等工作,并3次赴京到国家海洋局和财政部汇报情况,在积极争取下,7月份初,“茅尾海沙井生态修复项目”和“龙门岛整治修复及保护项目”获得批复,争取到3460万元的项目资金支持,是有史以来申报个数最多的一年,获得的扶持资金是全国地级市中最多的。
成功争取国家海洋局批复茅尾海国家海洋公园,打造钦州新名片。今年以来,市海洋局组织力量对申报“茅尾海国家海洋公园”的相关材料进行完善和修编。在争取自治区政府同意钦州项目申报工作的基础上,多次赴京到国家海洋局汇报,为海洋公园的成功申报争取了宝贵的时间。今年5月,茅尾海国家海洋公园获得批复,成为全国首批七个国家级海洋公园之一,也是广西唯一一个国家级海洋公园。
成功争取国家海洋局将我市11个无居民海岛列入开发利用名录。根据国家海洋局有关文件精神,市海洋局积极对辖区可利用无居民海岛的自然和社会状况进行调查和分析,选定11个无居民海岛列入开发利用名录,并获得国家海洋局批复,成为广西第一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确保了龙门跨海大桥等项目顺利建设,为打造“近海、观海、听海”的广西滨海公路做出积极有贡献。
应对:让白海豚与大工业同在
成功应对钦州湾部分海域海水异常事件
今年4月上旬,我市局部海域海水发生异常现象,事件发生后,市海洋局第一时间向市政府汇报相关情况,并迅速组织海环科、海洋监测中心、海监支队南区分局和港区分局等相关科室、二层机构进行现场调查、取样化验分析。市委书记张晓钦和市长肖莺子高度重视,在批阅市海洋局的汇报后做出了重要指示,要求市海洋局作为牵头单位做好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并决定成立“钦州市海洋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海洋局。
据统计,处理本次事件共出动船22航次,日均航程200公里;出动车辆70台次,人员300多人次。通过每日进行巡查监测、跟踪调查监测、不定期巡航监测和邀请区内外海洋专家会诊和治理,海水水色异常很快恢复正常。同时做好正确引导社会群众、网络舆情以及新闻宣传工作,使群众消除了恐慌情绪,维护了社会稳定。
三创新:效率在优质服务中提升
创新用海报批审查机制,设立钦州港区海洋报批办,履行市级用海报批审查职责。根据市委张晓钦书记提出的“园区事情园区办好”指示精神,市海洋局于5月份成立了钦州港海洋报批办公室,抽调海域科、海环科、海监支队、海洋研究开发中心等业务骨干到钦州港与港区海洋分局合署现场办公,将审查报批服务工作重心前移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过提高服务水平,第一时间和园区用海项目业主对接,简化报批程序,进一步提高了审查报批效率。
创新建设用海保障机制,探索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工作模式。为合理配置和开发利用海洋资源,提高海域市场价值,调整、提升我市的海洋产业结构,市海洋局积极探索工程建设项目用海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钦州市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试行办法》已通过相关部门审核。
创新海域使用权证与土地使用权证换证工作机制,突破海域证换发土地使用权证瓶颈。今年3月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我市用海项目海域使用权证书换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问题5月份,已竣工验收的填海项目按照《自治区土地登记办法》直接换发土地证。目前已换发土地证7本,面积210.808公顷,解决多年来一直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两证换发问题,海域使用权证与土地使用权证换证问题到得突破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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