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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5日 星期二
海洋预报[14日16时]: 4月15日广西沿海为转潮期,高潮位出现于10:00、19:00前后,低潮位出现于03:10、13:20前后。近岸为0.3米左右的小浪,北部湾北部为0.2-0.6米的小到轻浪。近海水温为22.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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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茅尾海综合整治行动现象之一

2011-10-24 17:42     来源:广西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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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约通讯员 吴受谦报道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茅尾海海域的规范管理,整顿茅尾海无序、无证用海秩序,加强对茅尾海各类违法使用海域养殖、抽砂采矿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钦州港可持续发展和我市滨海新城建设的顺利推进,近期中国海监钦州市支队积极配合市政府、市海洋局展开了茅尾海综合整治一期工程整治行动。

近年来,我市茅尾海长期处于无序、无证违法占用海域养殖、抽砂采矿等混乱状态,严重破坏了茅尾海的自然生态环境,国家自然资源遭到了严重的流失和生态环境结构破坏。特别是各类违法用海抽砂采矿行为,不仅严重侵害了周边依法用海养殖业的合法权益,给业主们造成了不可估量的经济损失。同时,混乱的抽砂采矿局面,造成了茅尾海自然环境和生态环境的不断恶化,养殖业和旅游业遭到了严重的威胁。因此,钦州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年中期间,组织市海洋局、中国海监钦州市支队等相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了具体的整治实施方案,开展了针对茅尾海综合整治第一期工程行动。

据了解,这次茅尾海综合整治一期工程整治的海域范围为:北起兰海高速公路钦江桥起,南至钦南区大番坡镇辣椒槌村海域,西至沙井港航道中心,东至茅尾海东岸海域内。整治对象;一是清理上述海域范围内的所有无证养殖设施、养殖物以及围网(桩)等,二是查处在茅尾海海域范围内的非法抽砂、采矿行为。

这次整治的目的;一是为我市滨海新城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投资环境,二是有效打击各类违法占用茅尾海抽砂采矿行为,三是促进茅尾海养殖业尽快纳入法制化管理的轨道。

依法依规对茅尾海海域的综合整治,关系到钦州港区各项投资项目的发现前景,关系到我市改革开放、滨海新城建设项目是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中国海监钦州市支队作为海洋执法部门,意义重大,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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