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组通过听汇报、查材料、看现场等方式,抽查了港口区、东兴市辖区内的10家企业,涉及重金属、化工、食品、码头、近海生产作业和船舶污染等多个行业。3日下午,督察组首先抽查了防城港市港口区的5家企业,现场检查了企业“跑、冒、滴、漏”的防护措施,码头企业的防扬散措施以及部分船舶油污水委托处置记录、管理不够完善现象。4日督查组还到东兴市对5家企业进行抽查,并检查了东兴互市贸易区边贸码头、了解界河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情况以及码头船舶的污染情况。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督察组提出相关工作建议,要求有关单位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指导企业落实各项管理和防护措施,并建立完善环境监管档案,落实整改措施,督促企业按时按质完成整改,对存在环境风险和安全隐患的企业要限期治理,坚决把污染和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促进全市和全区产业改造升级,确保环境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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