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8日,广西区总队与北海市支队在北海市大风江口联合查处了两艘违法抽砂船,根据相关法律对两艘采砂船船东处以4万元的罚款,目前案件已结案。
根据中国海监广西区总队制定的《关于开展大风江口及附近海域非法采砂专项联合执法行动方案》,中国海监1102艇、中国海监1107艇在廉州湾西部及大风江口附近海域巡查时,发现两艘名为“临海008”“桂钦临21108”的抽砂船正在海上抽砂作业,作业船周围海水浑浊,呈黄褐色,执法人员立即登船检查,经现场调查发现,两船于2012年5月6日受船东的聘请,5月8日驾船到达事发海域,抽砂作业时间从下午14时开始至16时。当发现上述两艘船船长无法提供合法的海砂开采手续时,执法人员当场制止其抽砂作业行为,并责令两艘船现场缷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七十六条对船东作出责令停止违法抽砂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行为,并处人民币肆万元的罚款。
北海市大风江口已被列为《北海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区域,大风江口西与钦州市交界,在大风江口附近海域常有多艘北海和钦州籍大型采砂工程船涉嫌违法采砂的现象,为保护北海市大风江口海洋环境,加大对该海域违法采砂的综合整治力度,严厉查处打击非法采砂行为,中国海监广西区总队将不定期联合中国海监北海市支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掐住疯狂“吞砂”的喉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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