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局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国家海洋局关于海洋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规划用海、集约用海、生态用海、科技用海、依法用海”的方针要求,勤政实干,注重效能,科学、高效地做好用海保障的各项工作。
2012年,国家下达我区年度围填海计划指标为1400公顷,我区实际核减及通过预审安排使用指标1398.76538公顷,其中实际核减指标为724.1142公顷,通过用海预审安排使用指标674.65118公顷。支持方向向民生项目、基础设施项目、临港工业项目等自治区和市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倾斜,为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和开发开放提供了有力的资源保障。
全年依申请组织15批次共38宗工程建设项目海域使用论证,下达海域使用论证确认函42份(含2011年通过预审的项目)。依申请组织召开填海竣工海域使用验收会6批次10宗项目,下达填海竣工确认函18份(含2011年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全年共计征收海域使用金5亿多元。
我局在依申请组织召开海域使用论证评审会和填海项目竣工验收会的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海洋局《海域使用论证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的若干意见》(国海管字﹝2009﹞200号)、广西海域使用论证管理办法》和有关填海项目竣工验收的管理规定等的要求和相关程序,在受理申请、审查材料、组织会议、草拟文件、批复确认等各个环节,规范、严谨、高效,为项目业主提供服务,促进用海项目尽快报批和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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