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践行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检察院与港口区海洋局共同签订的《守护海洋协作机制》,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加大力度打击侵害海洋违法行为。4月3日下午,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海洋局党组书记、局长陈雄带队到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检察院召开案件研讨联席座谈会,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检察院池国权副检察长、全体第二检察部干警出席了会议,针对具体侵害海洋的案件进行研判,从检察公益诉讼途径,探索保护海洋环境有力方式。
座谈会上,陈雄详细介绍了目前掌握的侵害海洋案件的情况,他指出,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治理理念后,海洋保护愈发受到国家重视和人民关注。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临海临港,涉海案件较多且复杂,希望能够充分借助公益诉讼职能切实维护海洋环境。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干警认真听取了案件汇报,并从法律依据、类型内容、管辖等方面详细介绍了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双方针对个案从行政执法、刑法、公益诉讼等方面进行了讨论,还就涉海案件的法律政策适用、工作衔接等方面达成了共识,为后续公益诉讼活动夯实基础,确保案件办理质量。
池国权副检察长表示,此次案件研讨联席座谈会对港口区海洋局初查的案件进行研判,既体现出港口区海洋局积极履职致力海洋保护事业,又体现出检察机关发挥公益诉讼的成果,此类研讨会值得推广。池国权强调,一定要严把案件质量关,精细办案,在办理涉海案件时要坚持依法办案,并注重个案推动类案,不枉不纵,确保办理的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同时,做好“谁执法、谁普法”,切实扩大海洋保护实效。
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检察院还对港口区海洋局在东湾海域开展的蚝排整治专项活动进行了沟通,双方都将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切实运用好法律赋予的职权,互通有无,团结协作,把保护海洋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切实落实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理念作为各自工作服务大局的重要内容,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监督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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