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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预报[22日16时]:4月23日广西沿海为半日潮,高潮位出现于06:30、18:10前后,低潮位出现于00:00、12:30前后。广西近岸为1.2米左右的轻到中浪,北部湾北部为1.0-2.0米的轻到中浪。近海水温为27.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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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海经济与海湾保护和谐发展!广西这样两手抓

2020-12-18 11:38     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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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湾相挽十一国

良性互动东中西


广西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

海洋资源富集,海港条件优越

如今进入新发展阶段

在国家构建新发展格局中

广西的战略地位更加凸显

12月17日上午,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在广西新闻发布厅举行广西发展向海经济和推进“蓝色海湾”保护行动新闻发布会,介绍广西发展向海经济及近年来开展“蓝色海湾”保护行动取得的成就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现场

广西发展向海经济


北海铁山港深水码头(据北海市营商办)


广西是西部地区唯一的沿海省份,是我国离东盟最近的出海口,海域面积约4万平方公里,大陆海岸线长1628.59公里,海岛643个,其中无居民海岛629个,海洋资源富集,海港条件优越,涉海产业众多,海洋文化源远流长。

广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视察广西时提出的要“打造好向海经济”重要指示精神,出台全国首个省级发展向海经济政策文件——《关于加快发展向海经济推动海洋强区建设的意见》《广西加快发展向海经济推动海洋强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及6个配套文件,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科学谋划、统筹推进广西向海发展。

三年多以来,全区向海通道加快升级、向海产业加快兴起、向海开放加快扩大、海洋生态持续向好、向海发展迈出坚实步伐。经自治区海洋局联合统计局初步核算,2019年,广西向海经济生产总值3200亿元,同比增长8.4%,高于广西地区生产总值增速2.4个百分点,占全区GDP的15.1%,向海经济成为拉动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蓝色引擎。

立足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持续畅通向海发展主动脉

广西紧紧围绕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这一牵引工程,统筹推进铁路、公路、水运、航空建设,加快建成连接中国与东盟时间最短、服务最好、价格最优的陆海新通道。今年1-11月,北部湾港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分别增长15.38%、30.02%,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

立足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加快构建向海发展新格局\

广西以“海”为媒、从“海”出发,加快构建“南向、北联、东融、西合”全方位开放发展新格局。优先推动北部湾经济区发展,持续推进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一带一路”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效应正逐步形成;主动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积极参与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培育形成向海开放发展战略支点;用足用好东兴和凭祥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防城港边境旅游试验区等开放平台,不断构建面向东盟的国际大通道。三年来全区实际利用外资、外贸进出口总额年均分别增长15.8%和14%。与越南、文莱、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和地区持续加强海洋特色产业合作,国际合作园区增至20多个。

立足高质量发展目标,不断夯实向海发展大支撑

广西坚持向海产业高质量发展路径,着力培育以海洋产业、绿色临港产业、腹地特色产业等为主体的向海产业,打造七大“千亿级”临港产业集群,建设12个百亿元以上重点产业园区,初步形成了具有广西特色的现代向海产业集群。2017年以来,全区已开工投资1亿元以上规模的向海重大基础设施、新基建、重大产业、重大平台项目312个,总投资额达1.23万亿元。

广西“蓝色海湾”保护行动

珠中瑰宝南珠近年来实现恢复性增长,图为北海当地珠农正在采珠。李君光 摄  图源:北海日报

近年来,广西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广西生态优势金不换”重要嘱托,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有效保护广西自然岸线、红树林等重要海岸资源,提升海岸生态质量,美化海洋环境,积极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2017年以来,中央和地方累计投入资金60多亿元,实施广西“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以及海洋环境污染防治项目,加强对红树林、珊瑚礁、海草床、滨海湿地的保护,加快受损岸线、海湾、河口、海岛和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等重点区域的结构和功能的修复。最新监测统计结果显示,广西主要海洋生态系统健康完整,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达37%,近岸海域优良水质达标率保持在90%以上,是全国最洁净的近岸海域。

在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方面——

一是开展广西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广西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库储备库。


二是组织实施国家“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项目。三是加强项目实施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督管理。

在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

一是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自治区海洋局会同广西海事局和自治区生态环境厅等单位,结合防治船舶水污染专项整治活动、“碧海2020”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和“2020年全球船用燃油限硫令”执法活动,制定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程序,构建“区-市-企业-船舶”四级船舶污染应急处置体系,严防严控船舶水污染和大气污染,强化海洋生态环境监督检查。


二是服务涉海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工作,保障海域使用。截至目前,已批准批复用海项目12宗面积845.4732公顷;用岛7个面积17.9489公顷,全力解决了龙门大桥、大风江大桥、钦州华谊化工基地等一大批重大项目用海需求。同时,严格审查管控项目中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红树林、珊瑚礁、白海豚栖息地、种质资源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等环境敏感目标情况。


三是落实沿海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国家海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为抓手,加强对入海排污口的清理整治与监管,有序推进养殖污染治理,北部湾海域生态环境整体向好。

在推进海洋法治工作方面——

一是完成海洋环境保护的地方性立法工作。《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保护条例》作为广西第一部海洋地方性法规正式施行,有效促进了海洋开发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二是完成红树林保护的政府规章制定工作。2018年,政府规章《广西壮族自治区山口红树林生态自然保护区和北仑河口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进一步明确了保护区的具体范围和管理体制,调整了保护区行政许可事项,有力维护了红树林生态系统健康。

朝阳映照下,北部湾联排海水养殖场风光无限好。(谢彩文 黄启健 杨晓佼)  图源:广西新闻网

发布会答记者问(摘选)

问:2020年8月,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了《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请问广西是如何落实《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2020-2025年)》?并在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首先让我们共同来了解红树林这一海洋生态系统的作用,红树林是热带、亚热带海岸带海陆交错区生产能力最高的海洋生态系统之一,在净化海水、防风消浪、维持生物多样性、固碳储碳等方面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2017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北海滨海国家湿地公园金海湾红树林生态保护区时强调:“一定要尊重科学,落实责任,把红树林保护好。”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全面加强红树林保护修复工作,2020年8月,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制定了《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明确广西营造红树林1000公顷,修复现有红树林3500公顷任务。根据国家专项行动计划部署,有关部门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广西红树林资源和适宜恢复地专项调查。根据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于2019年4月组织开展的全国红树林资源和适宜恢复地专项调查结果,广西现有红树林面积9330.34公顷,适宜林地面积1449.28公顷。调查结果显示,广西红树林总面积位居全国第二。

二是制定《广西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2020年9月22日,自治区林业局会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海洋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沿海三市红树林造林和修复任务,指导沿海三市编制本地区的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具体任务为:到2025年,在营造红树林方面,北海市624公顷、防城港市90公顷、钦州市286公顷;在修复红树林方面,北海市1600公顷、防城港市700公顷、钦州市1200公顷。目前,自治区林业局已组织专家评审论证自治区及沿海三市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会同自然资源厅将《方案》上报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三是召开了全区红树林资源保护修复工作会议。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2020年11月,自治区林业局组织沿海三市人民政府、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北部湾办、海洋局,涉及红树林区域的市县有关部门,科研院所等单位召开全区红树林资源保护修复工作会议,共同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红树林的指示精神,交流各地红树林资源保护修复工作经验,研究落实《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压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确保国家专项行动计划落地落实。

四是做好红树林造林和修复工作前期准备。研究确定种苗品种和数量,经测算,到2025年,红树种苗用量达2817万株。组织沿海三市加快建设苗圃培育基地,开展红树林种植试点工作,分别在沿海三市建立三个红树种植试点,积累种植经验,保障种植效果。2020年,广西已通过实施“蓝色海湾”工程,共营造红树林面积41.45公顷,修复红树林面积100.87公顷。

“十四五”期间,自治区林业局将会同自然资源厅、海洋局以及沿海三市加大分工协作力度,高质量完成红树林保护和修复任务。

问:“十四五”期间广西海洋部门对于海洋生态修复工作有什么考虑?2021年广西将怎样具体推动这项工作?

答:“十四五”期间,广西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海洋、对广西、对广西海洋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最大程度科学化、集约化、生态化保护和利用好北部湾海洋资源,大力实施海洋生态修复工程。

具体来说,一是要配合国家做好“双重规划”(全国重点生态系统修复重大项目规划),搞好顶层设计。二是要配合自然资源厅编制好“广西生态修复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广西海洋生态修复三年实施方案”,有序安排修复项目。三是要建立健全海洋生态修复的多级多元投入机制和监管制度,探索开展海洋生态补偿试点。

2021年,广西将组织三市申报新一轮的“蓝色海湾”和“海岸带保护修复”项目,争取更多资金支持;着手构建自治区级海洋生态修复项目储备库,为逐年申报国家项目做好储备;联合自然资源厅、财政厅、林业局加强对已获批项目的监管和监测评估;分类处置好海域海岛综合整治历史项目。

问:请问海事管理机构在保护北部湾海域生态环境方面有什么具体举措?

答:近年来,广西海事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自治区建设蓝色海湾工作要求,认真履行海事职责,多措并举做好防治船舶污染监督管理工作。

一是严格船舶水污染执法监督。认真督促企业落实安全和防污染主体责任,加强对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检查,依法查处船舶违法排污行为。与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制定船舶污染物转运处置联单制度和联合监管制度,协同推进沿海三市对船舶污染物的接收转运处置全程管控。组织开展防治船舶水污染专项整治、“碧海2020”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等专项执法活动。今年以来督促指导80艘“防污染设备不达标船舶”完成整改;监督667艘国际航行船舶合规排放压载水;对1995艘次船舶实施防污染登轮检查,查处违反防污染有关规定的案件53起。通过持续有效高压监管,有效防范了船舶污染海洋环境。

二是全力打好海域“蓝天保卫战”。加大对北部湾沿海纳入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和“全球限硫令”相关要求的宣传力度。强化船舶燃油质量监督,通过对船舶供油作业监管和燃油取样送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成品油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船舶使用超标燃油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检查船舶2918艘次,查处船舶使用不合规燃油案件128起。同时大力支持船舶节能减排,鼓励LNG动力船舶、电动力船舶等新能源技术的应用,推动船舶配置尾气处理设施,督促船舶靠码头期间使用岸电,助推航运清洁绿色发展。

三是创新海事防污染监管模式。加强LNG船舶安全监管,建立了支持保障、目标控制、日常运行、风险防控、教育引导“五个机制”和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运行风险管控、加强应急联动,检查LNG船舶申报、设备维护、动态作业、应急能力,建立制度、人员、技术、应急、航行五方面保障的“三督四查五保障”监管模式,保障了185艘次LNG船舶近千万吨货物安全无污染进出港作业。牵头修订了国家标准《船对船石油过驳安全作业要求》,进一步规范钦州海上原油过驳作业,自2011年起已安全零污染过驳原油超过8000万吨,年过驳量近1000万吨,钦州海上原油过驳安全监管模式成为业界标杆。同时为沿海基层海事机构配发燃油硫含量快速检测仪,使用该设备可以在1分钟内测出燃油硫含量,极大提升了执法效率。

四是持续提升船舶污染应急能力。推动自治区颁布实施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和应急能力建设规划,建立健全沿海三市和港口码头、航运企业和运输船舶相关预案,构建起“自治区-市-企业-船舶”四级船舶污染应急预案体系。建设钦州国家中型溢油应急设备库,推动成立8家船舶污染清除单位,督促码头企业按要求配备了防污染应急设备。与广东、海南、深圳海事部门建立北部湾溢油应急联动机制。组织开展省部级海上溢油应急演习,指导地市及企业、船舶每年开展船舶污染应急演习演练。组织开展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处置,与应急、消防等部门通力合作,成功处置今年8月4日在钦州港广明码头发生的装载880余吨石脑油的“中匀7”轮机舱闪燃险情,没有发生人员伤亡和环境污染。

下一步,广西海事局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继续加强执法监督管理,积极构建“陆海空天”一体化监管体系,为北部湾海域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步作出海事贡献。

问:请问北海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进展情况和修复成效如何?有什么亮点?

答:目前北海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建设已接近尾声,修复效果显著。银滩中区沙滩岸线形态得到明显改善,沙滩滩肩扩大,沙层厚度增加,有效提升沙滩生态护岸功能和改善了游客滨海休闲、亲水环境;北海市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内,大片废弃虾塘改造成了令人赏心悦目的树岛绿地,两岸红树林郁郁葱葱,常有白鹭在林间追逐嬉戏,河道驳岸上遍植绿树绿草,形成一片整体环境优美、形象突出的河-海湿地生态景观,吸引了众多市民游客在这里休闲活动,已成为全区生态治理的典型范例。

整治行动主要有这些亮点:一是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实施生态修复。成功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开展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二是项目综合性强,难度高,突出生态功能,具有示范性。集红树林、滩涂、海岸、河口、湿地田园一体,是典型的湖-河-海一体的复合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工程。三是生态修复实行最小人为干预原则。采用自然恢复为主,人工干预为辅的修复模式,充分发挥湿地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调节功能。四是重视本地物种适应性选择,生物多样性大大增加。优先选择本地树种进行植被修复。组建科研团队攻关南方碱蓬、半红树植物育苗造林技术,并成功运用于项目建设中。项目区内鸟类由2017年的136种增加至171种;沙虫等底栖生物由2017年的66种增加至89种;冯家江流域分布的17种红树植物,生长态势越来越好。项目的实施使整片海域生态环境得到显著改善,为鸟类栖息、底栖生物、红树林生长保驾护航。

问:请问北海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在哪些方面开展了创新工作,取得了什么成效?

答:一、政策规划方面的创新。北海市编制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海洋强市的若干意见》《打造向海经济行动方案》《北海市舞起海洋经济龙头的工作方案》《北海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规划(2018-2030)》等一系列政策方案措施,还成立了北海市向海经济研究院,建立了向海经济智库。

二、在制度机制方面的创新。一是建立科学的监管考核机制,出台示范项目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示范项目评审和验收管理办法;二是成立了专家组,在示范项目的筛选、评审、退出等方面设立专家组审查制度;三是建立了示范市项目评价、监督、考核、退出机制;四是建立示范项目月报、季报、半年报及年审等工作制度;五是建立产业链龙头企业负责制,确保整个产业链的协调发展。

三、在开放合作方面的创新。坚持“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原则,采取“市内不足市外补、省内不足省外补”的创新合作方法,通过筛选引进了市外29家技术先进企业、院校和科研机构,补充完善示范市13条产业链。同时,积极组织示范市企业参加大连、北京、厦门等地举办的交易会、博览会,为企业搭建对外交流、合作互利的平台。

四、在投融资平台方面的创新。积极搭建海洋专项投融资平台,为示范市相关企业提供投融资交流和服务,解决企业投融资问题,印发实施《关于加快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建立政银企对接平台,举办金融服务向海经济政银企对接会,为政府、银行金融和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提供平台,助力企业发展。同时与金融部门签订了财政资金共管工作协议,对财政资金进行统一监管,最大程度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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