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今年全国两会,全国政协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局长蒋和生带来了《加大湿地保护修复投入力度,构筑湿地和红树林生态保护防线》的提案。“当前湿地和红树林保护仍存在诸多问题。”蒋和生指出,一是湿地保护建设力度仍待加强。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的通知》(办规字〔2020〕73号),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修复项目资金只能用于国家(国际)重要湿地、湿地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目前,广西符合此条件的湿地仅3处,其他湿地面临缺乏中央资金支持的情况。二是红树林保护修复项目任务重,但资金来源渠道狭窄。客观上,中央财政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资金属竞争性申报资金,且有明确的多目标使用方向,缺乏专项支持红树林营造修复资金。三是红树林造林设计及施工专业性有待提高。沿海地区红树林造林及修复工作普遍存在轻设计、重造林、少管护、少监测的现象。对此,蒋和生建议,拓宽资金使用范围,提高红树林投资标准。相关部门尽快审定发布各省已上报的国家重要湿地名录,拓宽中央财政资金使用范围,允许各省将中央财政湿地保护修复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拓展用于自然保护地以外红树林巡护监管、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和生态修复。提高红树林投资标准,每亩红树林造林投入按照实际营造困难程度提高至4万~5万元。同时,加大对国家湿地公园的资金和政策支持力度,拓宽国家湿地公园资金获取渠道。优先安排经济欠发达省份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支持红树林营造修复工作。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协调国家层面设立红树林造林修复专项资金,加大对红树林造林和管护的投入。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湿地修复,谁修复、谁受益。此外,加强技术支撑和管护监测。国家林草局统筹协调国内有关红树林研究机构及技术专家,安排专项资金,有针对性地探索解决红树林保护修复存在的技术难题,尽快完善红树林造林修复验收标准。造林或修复工程施工单位聘请科研院所指导,并由科研机构开展造林或修复效果监测,为地方落实红树林营造修复工作提供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