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副主席严植婵的指示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精神,加快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3月12日至14日,自治区海洋局派出以海域和海岛管理处、广西海洋研究院有关人员组成的工作组赴沿海三市开展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现场指导工作。自治区海洋局海域海岛管理处处长黄焕光对国发[2018]24号、自然资规[2018]5号、7号等文件涉及的最新政策进行了解读和答疑,并督促沿海三市加快推进相关工作;广西海洋研究院正高级工程师曾华就生态评估方案和生态修复方案的编制进行了介绍。通过此次现场指导,沿海三市海洋管理人员对国家围填海新政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对当前面临的形势和任务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将有力促进我区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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