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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预报[29日16时]:3月30日广西沿海为半日潮,高潮位出现于20:50前后,低潮位出现于04:50前后。广西近岸为0.2米左右的小浪,北部湾北部为0.2-1.2米的小到轻浪。近海水温为23.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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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海经济和海湾保护,广西这样两手抓!

2020-12-25 16:58     来源:i自然全媒体     作者:杨晓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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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西发展向海经济和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发布会在南宁召开,会上总结了近3年广西向海经济发展情况和推进“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的有关工作情况。

据介绍,3年来,广西向海通道加快升级、向海产业加快兴起、向海开放加快扩大、海洋生态持续向好、向海发展迈出坚实步伐。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联合统计局初步核算,2019年,广西向海经济生产总值3200亿元,同比增长8.4%,高于广西地区生产总值增速2.4个百分点,占全区GDP15.1%,向海经济成为拉动全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蓝色引擎。

在发展向海经济的同时,广西积极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2017年以来,中央和地方在广西累计投入资金60多亿元,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海岸带保护修复工程以及海洋环境污染防治项目,加快海洋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截至目前,广西主要海洋生态系统健康完整,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达37%,近岸海域优良水质达标率保持在90%以上。

大力实施海洋生态修复工程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副厅长、海洋局局长蒋和生表示,为全面实施“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着重在于抓好3个方面工作。一是推进海洋生态保护环境修复,开展广西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规划工作,组织实施国家“蓝色海湾”综合整治行动项目并加强流程监督管理。二是推进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并服务涉海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工作,同时需要落实沿海市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三是推进海洋法治工作,完成海洋环境保护的地方性立法以及红树林保护的政府规章制定。

“十四五”期间,广西将最大程度科学化、集约化、生态化保护和利用好北部湾海洋资源,大力实施海洋生态修复工程。具体来说,一是要配合国家做好全国重点生态系统修复重大项目规划。二是要配合自然资源厅编制好广西生态修复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广西海洋生态修复三年实施方案,有序安排修复项目。三是要建立健全海洋生态修复的多级多元投入机制和监管制度,探索开展海洋生态补偿试点。

“蓝色海湾”整治行动效果明显

发布会上,北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宋云中说:“目前北海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建设已接近尾声,修复效果显著。银滩中区沙滩岸线形态得到明显改善,沙滩滩肩扩大,沙层厚度增加,有效提升沙滩生态护岸功能和改善了游客滨海休闲、亲水环境;北海市滨海国家湿地公园内,大片废弃虾塘改造成了树岛绿地,形成一片整体环境优美的河-海湿地生态景观,吸引了众多市民游客在这里休闲活动,已成为全区生态治理的典型范例。”

在修复过程中,北海市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实施生态修复。成功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开展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项目综合性强,难度高,突出生态功能,具有示范性。集红树林、滩涂、海岸、河口、湿地田园一体,是典型的湖--海一体的复合湿地生态系统修复工程。生态修复实行最小人为干预原则。采用自然恢复为主,人工干预为辅的修复模式,充分发挥湿地生态系统的自我修复、调节功能。重视本地物种适应性选择,优先选择本地树种进行植被修复,生物多样性大大增加。

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主打“创新”牌

北海市委常委、副市长宋云中认为,在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城市建设方面,北海主要有4个“创新”。

——政策规划方面的创新。北海市编制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海洋强市的若干意见》《打造向海经济行动方案》《北海市舞起海洋经济龙头的工作方案》《北海市海洋经济创新发展规划(2018~2030年)》等一系列政策方案措施,还成立了北海市向海经济研究院,建立了向海经济智库。

——制度机制方面的创新。建立科学的监管考核机制,出台示范项目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示范项目评审和验收管理办法;成立了专家组,在示范项目的筛选、评审、退出等方面设立专家组审查制度;建立了示范市项目评价、监督、考核、退出机制;建立示范项目月报、季报、半年报及年审等工作制度;建立产业链龙头企业负责制,确保整个产业链的协调发展。

——开放合作方面的创新。坚持“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原则,通过筛选引进了市外29家技术先进企业、院校和科研机构,补充完善示范市13条产业链。同时,积极组织示范市企业参加大连、北京、厦门等地举办的交易会、博览会,为企业搭建对外交流、合作互利的平台。

——投融资平台方面的创新。积极搭建海洋专项投融资平台,为示范市相关企业提供投融资交流和服务,解决企业投融资问题,印发实施《关于加快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建立政银企对接平台,举办金融服务向海经济政银企对接会,为政府、银行金融和企业之间的沟通交流提供平台,助力企业发展。同时与金融部门签订了财政资金共管工作协议,对财政资金进行统一监管,最大程度确保财政资金的安全。

积极推进红树林保护修复

20208月,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了《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明确广西营造红树林1000公顷,修复现有红树林3500公顷任务。“十四五”期间,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将会同自然资源厅、海洋局以及沿海三市(北海、防城港、钦州)加大分工协作力度,高质量完成红树林保护和修复任务。自治区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政康表示:根据国家专项行动计划部署,目前已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广西红树林资源和适宜恢复地专项调查。根据自然资源部和国家林草局于20194月组织开展的全国红树林资源和适宜恢复地专项调查结果,广西现有红树林面积9330.34公顷,适宜林地面积1449.28公顷。调查结果显示,广西区红树林总面积位居全国第二。

二是制定《广西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0~2025)》。2020922日,自治区林业局会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海洋局联合印发通知,明确沿海3市红树林造林和修复任务,指导沿海三市编制本地区的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三是召开了全区红树林资源保护修复工作会议。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202011月,自治区林业局组织沿海3市人民政府、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北部湾办、海洋局,涉及红树林区域的市县有关部门,科研院所等单位召开全区红树林资源保护修复工作会议,共同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红树林的指示精神,交流各地红树林资源保护修复工作经验,研究落实《红树林保护修复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5年)》,压实市县政府主体责任,确保国家专项行动计划落地落实。

四是做好红树林造林和修复工作前期准备。研究确定种苗品种和数量,经测算,到2025年,红树种苗用量达2817万株。组织沿海三市加快建设苗圃培育基地,开展红树林种植试点工作,分别在沿海三市建立3个红树种植试点,积累种植经验,保障种植效果。2020年,广西区已通过实施“蓝色海湾”工程,共营造红树林面积41.45公顷,修复红树林面积100.87公顷。

当天,广西海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吕文伟就保护北部湾海域生态环境表示,广西区海事局将贯彻落实自治区建设“蓝色海湾”工作要求,多措并举做好防治船舶污染监督管理工作。包括严格船舶水污染执法监督、严厉打击船舶使用超标燃油违法行为、创新海事防污染监管模式、持续提升船舶污染应急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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