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有居民海岛是怎么管理的?在有居民海岛上新增农村宅基地,审批是否和陆地一样?例如:防城港市长榄岛和针鱼岭岛在《广西海岛保护规划(2011-2030)》(征求意见稿)中,划为海洋保护区区域:防城港湾针鱼岭岛-长榄岛红树林生态特别保护区,我想在这两个有居民海岛上新建农宅,是否可以新建?
答:一、我局主要负责监督管理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和保护。防城港市长榄岛和针鱼岭岛属于有居民海岛,有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管理不属于我局职责范围。
二、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已获得国务院批复, 《广西海岛保护规划(2011-2020年)》现已失效。据了解,有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与保护应首先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要求,在有居民海岛上新增农村宅基地的问题建议咨询土地及城镇建设有关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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