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收到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转来关于蓝先生反映桂江流域电鱼、炸鱼等违法活动猖獗的来信后,我中心高度重视,立即联系梧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进行核实,梧州市梧州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回复如下:
广西内陆水域禁渔期以来,梧州市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出台梧州市实施珠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并加强了渔业执法监管,一是派出执法人员到各天然水域沿岸乡镇村散发宣传资料、通告,张贴禁渔通告,悬挂禁渔标语横幅;深入各渔民集居点,渔船停泊点发放禁渔宣传资料和禁渔通告;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珠江禁渔制度及渔业法律法规;二是以政府名义从各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禁渔联合执法队,实行24小时值班巡查;三是向社会公开禁渔举报及执法监督电话,形成群防群治;四是组织开展查处违反珠江禁渔期制度的执法检查;组织开展省际交界水域、市县渔政联合执法检查。
截止3月底,梧州市全市开展执法巡查160多次,出动人员600多人次,出动车辆111辆(次),船130艘(次),开展省际交界水域联合执法2次,开展市、县联合执法检查3次,查非法捕捞(主要是电鱼机具)工具19件(套),查扣涉嫌违法三无船11艘,查处涉嫌违法案件23起,立案2宗,移送司法部门处理2人。目前各项执法工作正在继续进行中。
广西壮族自治区渔政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