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我厅对您的举报很重视,立即要求防城港市海监机构予以核查。经调查,防城港市东湾海域第五作业区进港航道工程已取得合法的《废弃物海洋倾倒许可证》证号:NO.51012201730014AP,项目业主为防城港务集团,施工单位为中交广州航道局有限公司。施工现场工程设备配置了1艘抓斗船和3艘泥驳船;通过防城港市海监支队在东湾开展的海洋倾废执法巡查以及海事部门掌握的情况,未发现该工程挖泥船将废弃泥砂抛在锚地及航道上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行为。同时,我厅已要求防城港市海监机构加强海洋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对辖区内涉及挖泥或倾废的项目进行排查。对您提供信息支持我厅的工作,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