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以《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的部署要求,10月13日,自治区海洋局局长蒋和生带队赴大化县乙圩乡,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等方式,深入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调研。
实地调研
在与大化县乙圩乡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座谈调研中,蒋和生详细了解了乡党委、政府关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他指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是要加大对边缘户、监测户的排查力度,确保不漏一户一人,工作措施要有针对性并切实管用;二是要加大村集体产业发展的调查研究,各村要有切合自身发展实际的产业,要注重培育既联农带农又有经济效益的产业;三是要发动群众积极性,提升发展提高的自主意识,推动其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主动发展增收产业;四是要在国家、自治区和当地政策允许范围内,创新和改变思路,树立绿色发展思维观念,多扶持可持续发展的乡村产业;五是要高度关注农民增收和乡村治理问题,建设和谐、宜居、美丽乡村。
现场座谈
在乙圩乡巴岩村,蒋和生与村“两委”班子、党员群众代表等座谈调研,认真听取村干部、群众关于村集体产业发展和群众增收工作思路打算,并结合巴岩村库叉养殖、油茶种植等产业进行实地调研。蒋和生指出,发展村集体产业,要符合村情实际,要尊重市场规律和群众意愿,注重提高联农带农程度;要合理利用好上级和帮扶单位资助点定点帮扶资金,产业项目、资金使用要依法合规;要尽快建立“爱心超市”,局机关要动员涉海企业和干部职工献爱心,村“两委”要制定出详细的积分兑换制度措施,鼓励群众参与乡村振兴和乡村治理工作。
捐赠仪式
自治区海洋局还与爱心企业联合开展了“携手助力乡村振兴献爱心捐赠”活动。自治区海洋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斌、二级巡视员赵木林以及大化县委常委、副县长唐石山陪同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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