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脱贫攻坚战,离不开坚强作风纪律作保障。
近年来,自治区纪委监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部署,严格按照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三年工作方案,紧盯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坚持“抓书记、书记抓”,紧盯扶贫专责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深化“抓系统、系统抓”,紧盯脱贫工作重心落到户上,抓实地督战,紧盯短板弱项,抓“四项整改”,紧盯“县里的权、乡里的情、村里的点”,抓典型案件,紧盯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抓教育鼓劲,持续护航脱贫攻坚保障决战决胜。
紧盯责任落实 形成监督合力
中央纪委七室督导组在广西调研时,发现百色市某县县委书记流露出松劲懈怠苗头,县长推进项目建设疲疲沓沓、拖拖拉拉。自治区纪委监委“抓书记”,要求百色市委“书记抓”,抓实中央纪委七室调研督导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根据“书记抓”要求,百色市委书记彭晓春分别约谈该县县委书记和县长,有效督促该县县委书记、县长在脱贫攻坚中更好地履职尽责,带领全县干部群众圆满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广西是全国脱贫攻坚主战场之一。自治区纪委监委积极协助自治区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履行监督首责,紧盯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坚持“抓书记、书记抓”,通过调研督导、明察暗访、约谈提醒等方式,加强对“两不愁三保障”、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脱贫摘帽后“四不摘”等政策落实的监督检查,督促市、县、乡、村四级书记把脱贫攻坚作为“书记工程”“一号工程”,推动形成“五级书记”一起抓脱贫攻坚、抓专项治理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
2020年6月,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扶贫办纪检监察组在忻城县检查发现,粤桂扶贫资金支出进度迟缓。该纪检监察组及时约谈自治区扶贫办负责人,通过“抓系统”,督促扶贫部门“系统抓”。自治区扶贫办迅速督促忻城县整改,该县粤桂扶贫资金支出进度后来居上。
专项治理工作初期,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快速推进,但一些扶贫责任部门慢半拍、没跟上。自治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以扶贫办、发改委、财政厅、民政厅等9个厅局为重点,在项目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25个区直扶贫责任单位开展“抓系统、系统抓”,督促各扶贫责任部门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从自治区到市、县一级一级抓,加强对本系统下级单位的指导、推动和监管,对主管的扶贫资金项目开展专项整治。
2018年以来,全区累计检查项目78.51万个,资金8636.19亿元,移交问题线索1472条,建章立制2922个,推动扶贫政策落实、项目落地和资金规范运行,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齐抓共管的大监督格局。
坚持问题导向 确保整改到位
“老了还能住上舒心的新房子,做梦也想不到!”融水苗族自治县大浪镇高培村洋洞屯村民侯志诚住进敞亮的新房后连声说。
原来,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一督战队深入融水开展第二轮督战时,发现洋洞屯易地搬迁安置点存在安全隐患。督战队及时反馈县委县政府,并通过县纪委监委向县发改局下发监察建议书。融水随即全面排查全县12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查出23处问题并完成整改。
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2020年初,自治区纪委监委紧盯融水苗族自治县、三江侗族自治县、那坡县、乐业县、隆林各族自治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都安瑶族自治县、大化瑶族自治县8个未摘帽贫困县,成立3支督战队8个督战组,由委班子成员带队,开展4轮“一对一”督战,督促当地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推动脱贫指标、帮扶投入、防止返贫到户到人,落实落细“一县一方案”“一户一对策”措施。4轮督战发现问题367个,督促立行立改168个,持续完成整改199个,推动8个县如期脱贫摘帽。
那坡县龙合镇共合村达后屯村的杨小妹姐妹俩父亲早逝,母亲改嫁,两个十几岁的小姑娘因无钱无劳动力,危旧房改造后无法入住,生活困难。2020年3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督导组在实地督战中了解此事,要求当地迅速整改。自治区、百色市、那坡县三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督促有关部门从房屋装修、生活保障、人身安全等多方面细化整改任务,监督推动有关资金落实到位。半个月后,姐妹俩住进新居,生活和学习条件也有了很大改善。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把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国家扶贫成效考核、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指导意见》和调研督导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统筹起来,紧盯短板弱项,一体推进“四项整改”,建立整改验收销号制度,全面完成自治区纪委监委牵头19个方面、43项整改任务。同时认真履行整改监督责任,把“四项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纳入政治监督清单,督促各级各部门抓好整改落实,推动自治区层面135项整改措施取得实效,为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夯实了基础。
严惩负面典型 突出正向激励
2020年4月28日,自治区纪委监委通报:崇左市委常委、大新县委书记赵丽,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经查实,赵丽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插手扶贫项目,先后为私营企业主承揽10个扶贫工程项目提供帮助,伙同他人收受巨额好处费。
2020年11月23日,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赵丽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赵丽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
资金项目在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推行扶贫项目资金“县、乡、村三公开”,对敢动“扶贫奶酪”、想在扶贫领域“捞一把”的坚决严肃查处,全区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10506件,处分8860人。
对查处的“一把手”典型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全区共通报曝光典型案件3401批次7312起,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1609份,督促各级各部门建章立制858项,扎紧扎牢制度笼子,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为创新者容,为担当者容,为实干者容。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监督执纪正向效应,落实好“三个区分开来”,探索推出容错纠错办法,各级党委作为实施主体,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等作为责任部门,共同推进容错纠错、支持脱贫攻坚。
2017年,河池市宜州区屏南乡党委研究决定,用扶贫资金发展白玉蜗牛产业。由于经验不足、技术指导跟不上,项目失败导致损失20万元。宜州区纪委监委立案调查后认定,项目失败属于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按规定对乡党委容错免责。
容错免责让宜州区屏南乡党委班子成员深受鼓舞,决心把损失补回来。乡党委重整旗鼓,带领干部群众出色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在2019年年度考核中,乡党委书记等4名乡领导班子成员被评为优秀。
2018年以来,全区查处扶贫领域作风问题20715件,处分10832人。把重音落在教育鼓劲上,全区扶贫领域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26953人,占比由2018年的46.4%提升到2020年的63.64%;共为干部容错免责253人次;回访受处分干部11502名,激发和保障广大扶贫干部干实事、抓落实的精气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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