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经意间,我们已经进入了民法典时代,中国首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说起咱们国家的民法典,你肯定还有这样的疑惑:民法典到底是什么样的法律呢?它从何而来?何以为典?在现代社会里发挥了什么作用?
今天我们首先介绍民法典从何而来。
中国历史上第一次起草民法是1908年,清末修律的时候,我们的先贤沈家本先生,借助于日本学者松冈义正学习德国的模式,历经三年,到1911年起草完成了《大清民律草案》。但是《大清民律草案》还没有来得及审议,就发生了辛亥革命,所以胎死腹中。真正起草成功的是1929年的《中华民国民法》,1225条,但未施行。我国于1954年进行第一次民法起草工作,于1962年开展第二次起草,但都没有成功。1979年我国进行第三次起草。因为1978年我国实行了改革开放政策,改革是对内的,开放是对外的。无论是对内的改革,还是对外的开放,核心思想都是发展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发展商品经济就需要一个内在统一交易规则的民法典,但是还是因当时商品经济的发展尚不充分,最终我国于1986年颁布了一个缩减本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相较于1896年《德国民法典》有2385条,1804年《法国民法典》有2181条,我国当时的《民法通则》只有156条,这156条显然不足以满足商品经济发展需要。1999年颁布的《合同法》、2007年的《物权法》、2009年的《侵权责任法》,这些法律的颁布,使得民法有了一系列进步。所以说今天我国《民法典》的颁布,不是一蹴而就的,从1954年第一次起草到现在已经66年了。追溯1950年通过的《婚姻法》到现在,由很多单行的民事立法进行编纂,才形成了今天的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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