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铁山港区海洋局委托广西蓝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广西液化天然气(LNG)三期扩建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报告书予以公示,公示期至2021年10月26日至2021年11月8日(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自治区海洋局。
特此公示。
地址:南宁市中新路2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丹,0771-5829479。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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