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贸区钦州港片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技术单位南宁师范大学完成了《大榄坪新能源产业园基础设施配套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送审稿)》。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报告书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7月25日至8月7日(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特此公示。
地址:南宁市中新路2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丹,0771-5829479。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202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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