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玉港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委托国家海洋局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完成了《玉林至铁山港高速公路项目 No.13 合同段白沙头港大桥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报告书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3月14日至3月27日(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特此公示。
地址:南宁市中新路2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丹,0771-5829479。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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