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山港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委托广西海科海洋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广西北海市营盘中心渔港公益性项目(一期)工程(调整用海方式)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送审稿)》。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报告书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08月01日至08月16日(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特此公示。
地址:南宁市中新路2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丹,0771-5829479。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2024年08月01日
附件下载:
广西北海市营盘中心渔港公益性项目(一期)工程(调整用海方式)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送审稿).pdf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