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广西防城港红沙附近海域海洋功能区划修改方案》评审会在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召开。5位专家以及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三秘处,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海域处、海洋环境保护处、中国海监广西区总队、防城港市人民政府、防城港市海洋局、防城港红沙核电公司等有关单位和部门代表共约20人参加了会议。
近年来,防城港市充分发挥海洋资源优势,以港口建设和临港工业为突破口,全力推动海洋经济迅速发展。随着国家和省级重大用海项目—广西防城港红沙核电项目的落户,防城港市原有海洋功能区划中的部分功能区现状不能满足当前的发展需求。为全力推动项目建设,该市立即启动了海洋功能区划修改工作,研究制订了《广西防城港红沙附近海域海洋功能区划修改方案》。与会专家和代表认真审阅《方案》后认为,防城港红沙附近海域海洋功能区划修改的依据和理由较为充分,一致同意《广西防城港红沙附近海域海洋功能区划修改方案》通过评审。
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政函[2009]230号文件批复,同意《广西防城港红沙附近海域海洋功能区划修改方案》。防城港红沙附近海域功能由渔业资源利用和养护区修改为海水资源利用区的特殊工业用水区,海水水质由二类修改为不劣于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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