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听取了《规划》主要内容的介绍,经过专家们和与会单位代表的认真评议,认为《规划》遵循《海洋主体功能区区划技术规程》的要求,结合广西海域的实际,科学划分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区域,技术路线正确,方法科学,资料丰富,基础工作扎实。同时,《规划》在科学划分四类主体功能区的基础上,明确不同区域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开发原则和发展方向,并提出了建设主体功能区的政策取向,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可行,体现了规划的战略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符合广西海域的实际和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的要求。最后专家组一致通过了《规划》的评审,并建议根据与会专家和单位代表提出的意见做进一步的修改。
《规划》是全国首个省级编制的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在全国具有领先性,对其他沿海省市开展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的编制有一定的示范作用。编制和实施《规划》,对于科学划分广西海域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陆海统筹和科学发展,加快实现广西北部湾经济区的宏伟目标,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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