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自治区人民政府以桂政函[2009]13号文件批复,同意实施《钦州市海洋功能区划(2008—2020)》。这是我区全面启动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后第一个获得批准的市级海洋功能区划,对钦州市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随着我区沿海经济不断发展,尤其是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用海需求量逐年攀升,现行的海洋功能区划已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所需,亟需修编。为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自治区海洋局于2007年9月份部署开展了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该项工作开展1年多来,沿海三市稳步推进并取得积极进展。目前我区海洋功能区划修编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获得国家海洋局充分肯定。预计修编后的自治区级海洋功能区划可于今年7月份报国家审批,整项工作可望于今年下半年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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