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第四十一章“拓展蓝色经济空间”全面部署海洋经济的发展,提出要壮大海洋经济、加强海洋资源环境保护、维护海洋权益。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2017年5月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海洋局印发《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十三五”规划》,适应新时代的发展要求,在原有工作基础之上,海洋经济统计工作从频度、深度、广度上全面提升,推动海洋经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海洋经济统计制度不断完善
2017年初,国家海洋局与国家统计局签订《促进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战略合作协议》,年底又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海洋经济统计工作的通知》,从组织领导、技术方法、数据质量、统计服务、统计宣传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做出全面部署,进一步深化了统计部门与海洋部门的合作,对提升海洋统计能力和水平、推进国家和沿海地方海洋经济统计工作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自2016年开始,每年印发实施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工作方案(任务分工),明确国家和沿海地方年内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的目标和任务。编制完成《海洋经济调查体系总体方案(2021-2025年)》,修订完成《海洋经济核算体系实施方案》。海洋经济统计顶层设计的强化,对于明确方向、统一认识、完善工作机制,调动沿海地方海洋经济统计工作积极性,推进重点工作的落实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2016年起开展新一轮制度标准的编修工作。《海洋统计报表制度》更名为《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0〕49号),精简了报表内容、调整了统计指标、优化了报表设计。修订完成《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制度》(国统制〔2020〕49号),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衔接一致,提高了制度的可操作性。修订了国家标准《海洋及相关产业分类》,调整了分类框架,吸纳了新业态,细化了产业分类,规范了产业范围,修订了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国际产业分类的对照关系,目前该标准已经报批。此外,国家标准《海洋经济常用术语》,行业标准《海洋经济运行监测技术规程》《海洋经济评估技术规程》《海洋生产总值核算技术指南》《海洋经济运行监测指标体系》《沿海行政区域分类与代码》《海洋经济调查质量控制技术规范》《海洋经济统计数据集质量控制技术规程》《涉海单位识别技术规程》制修订工作都在推进过程中,后续将陆续印发实施。这些制度标准进一步规范了海洋经济统计核算的相关概念、范围和方法技术,有效保障了海洋经济统计核算工作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统计数据基础进一步夯实
2012年开始,历时七年完成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建立全国首个海洋经济活动单位名录,完善了海洋经济统计基线信息,在全面了解海洋经济发展状况、深化海洋经济统计核算技术方法、加强地方海洋经济统计队伍和能力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自2016年起,进一步加强与国家统计局及涉海行业统计部门的数据共享力度。一是提高数据共享频率,与国家统计局,交通运输部,三大石油公司等传统合作部门的数据频率,由年度、半年度提升至月度。二是增加数据共享内容,与国家统计局共享获取涉海国民经济行业基本单位名录,以及月度海洋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指标20余项;与科技部共享获取年度海洋科研机构R&D指标。三是拓展了统计渠道,建立了与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开发银行、可再生能源协会风能专业委员会、船舶工业协会的季月度数据共享机制;开发了Wind数据库、Clarkson数据库月度数据的提取与应用。
核算和数据处理能力逐步提升
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在范围和频率上进一步深化。 2017年1月4日,印发了《市级海洋生产总值核算技术指南》,按照“下算一级”的原则,市级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工作在各沿海省全面推进。2016年启动季度海洋生产总值核算研究工作,2017年~2019年开展季度海洋生产总值试算,2020年起实现季度海洋生产总值核算业务化运行,于季后一个月内核算季度累计海洋生产总值,供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海洋经济统计信息化水平大幅提高。2017年建设海洋经济数据采集平台,2018年起通过平台报送《海洋经济统计调查制度》《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制度》。2020年开发了线上数据审核功能,实现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制度数据审核自动化,结束了三十年报表人工审核的历史。与此同时开发了高频数据的解析处理功能、年鉴线上编辑功能、报告自动生成功能、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功能等。现代化信息化技术的应用,极大地提升了海洋经济统计的工作效率,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保障了数据质量和数据安全。
海洋经济统计服务水平大幅提高
在大量前期工作的基础上,海洋经济统计服务能力显著增强,研发了多项海洋经济统计分析成果。2015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海洋局联合,首次发布白皮书性质的海洋经济发展报告《中国海洋经济发展报告2015》,至今已连续发布6期。2016年11月,国家海洋信息中心首次在海洋经济博览会上发布《2016中国海洋经济发展指数》,对一定时期我国海洋经济发展进行综合量化评价,并将海洋经济博览会作为永久发布平台,至今已连续发布5期。2020年10月,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公司在深交所,首次联合发布我国首个权威海洋经济主题股票指数——国证蓝色100指数,从资本市场角度监测海洋经济发展趋势和景气状态。《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依然于每年一季度向社会公开发布,自《2003年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起,已连续发布18期。在发布海洋经济统计报告、公报、指数时,同步发布权威专家的解读,增进公众对相关情况的理解。
《中国海洋统计年鉴》进行了历史上第二次比较大的改版,并从2018版起,更名为《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年鉴2018》,聚焦海洋经济,精简调整了部分表格和指标,持续编纂海洋经济有关统计核算数据,自《中国海洋统计年鉴1997》起已连续发布23期。
2016年初,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组织开展季度海洋经济运行分析报告的研究编制,于2017年开展月度海洋经济运行分析报告的研究编制。在大量高频数据的基础上,逐步丰富统计指标,完善分析内容,于2018年实现季月度分析的业务化运行,每月月底定期上报月度海洋经济运行情况,多次上报中央,为指导与调节海洋经济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海洋经济统计服务为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掌握海洋经济运行情况,为学者研究海洋经济发展规律,为社会公众认识海洋经济,提供了重要翔实的统计信息,有利于增强公众海洋意识,合理引导社会预期,提振各方发展海洋经济的信心。
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之后,各项成果的发布单位由国家海洋局相应调整为自然资源部(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司)。
海洋经济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推进和我国国际影响力的提升,双边和多边国际交流空前活跃。海洋经济统计核算的国际交流合作也迈上了新台阶。2015年,由美国NOEP项目实施机构蓝色经济中心发起,我国国家海洋信息中心、爱尔兰国立大学(高威)、韩国海洋研究院(Korea Marine Institute, KMI)、澳大利亚国家海洋资源与安全中心等机构联合组织,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蒙特雷市举办了第一届“海洋经济核算(又名国民收入账户中的海洋):寻求概念和标准的一致性”国际研讨会,搭建了海洋经济核算的国际学术交流平台。2016年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在天津举办了第二届“海洋经济核算:定义、分类和方法”国际研讨会。2017年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在法国巴黎举办了第三届“海洋经济核算:可持续的海洋经济的创新——评估海洋经济的新方法” 国际研讨会。2019年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和中国海洋大学在青岛联合举办了第四届“海洋经济核算:评估海洋经济的挑战和措施”国际研讨会。2021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爱尔兰国立大学(高威)举办的第五届“海洋经济核算”国际研讨会改为线上举行。历次研讨会对海洋经济的概念内涵、海洋经济影响分析、海洋经济核算方法、海洋卫星账户、海洋生态环境价值评估、海洋自然资产核算等国际前沿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研讨,对于了解国际研究动态、增进彼此的理解,加强相互借鉴与合作,推动国际海洋经济核算研究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此外,2017年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与美国蒙特雷国际研究院蓝色经济中心签订了谅解备忘录,2019年国家海洋信息中心与澳大利亚联邦科学与工业研究组织签订谅解备忘录。2011年、2013年和2015年,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先后与加拿大海洋与渔业局、美国蓝色经济中心等开展了双边学术交流。
“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中提出要“坚持陆海统筹,发展海洋经济,建设海洋强国”,并以第三十三章“积极拓展海洋经济发展空间”全面部署海洋经济发展,指出要“建设现代海洋产业体系”“打造可持续海洋生态环境”“深度参与全球海洋治理”。党中央对海洋经济工作的重视增强了我们发展海洋经济的信心,也坚定了我们做好海洋经济统计工作的决心。我们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与国内统计部门和国际海洋经济研究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持续改进统计核算方法、挖掘数据来源,提高站位、前瞻布局、严谨审慎、主动作为,妥善解决历史数据调整和修订问题,深化海洋经济统计理论研究和海洋经济发展规律分析,加强数据宣传解读、防止误读误判,保障数据安全,奋力开创海洋经济统计的美好未来。(作者单位为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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