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主体责任落实,把责任意识喊醒喊响,2016年12月30日,自治区海洋局党组召开述责述廉评议大会。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创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光忠出席会议,自治区纪委驻国土资源厅纪检组副组长王列强同志应邀出席会议。会上,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党支部书记分别对2016年度工作进行了述责述廉,与会党员进行了集体评议,会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光忠向与会同志传达了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主要文件精神,并作具体部署。
局党组书记、局长张创智在会上作总结讲话,并就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进行了节前集体约谈。张创智强调,专题开展述责述廉评论工作是近年来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推广的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目的是强化责任担当,把纪律“防线”夯实筑牢,把廉洁“红线”守紧守住。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把握述责述廉评议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做好评议结果的评价运用,对评议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大力改进评议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严格尊崇党章,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广大党员干部要学习贯彻《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 等法律法规,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更加坚定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权威,更加自觉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更加扎实地把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把我们海洋事业放到全国、全区大局中去谋划,确保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不走样、不变形。
张创智强调,各单位各部门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按照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及自治区纪委有关通知要求,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各项工作。特别强调要:一是要坚持勤俭文明过节,倡导良好社会风尚。传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弘扬阖家团圆、其乐融融的中国年文化。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坚决杜绝年底突击花钱,严禁违反规定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要组织好正常的党、团、工会活动,充分保障干部职工按规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做好党内关爱帮扶工作,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老干部等,关心工作在生产一线、脱贫攻坚一线的干部职工,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二是要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严防各类“节日腐败”。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肃查处,及时通报曝光,持续形成震慑,坚决防止反弹。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及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三是贯彻落实好自治区纪委关于节日期间各项要求。日前,自治区纪委也发出通知,对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提出了要求。通知强调,全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各项纪律规定,不折不扣落实“十个严禁”要求。要针对节日期间“四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隐形变异、屡禁不止现象,进一步严明纪律要求,不断扎牢制度笼子。着力整治节日期间违规公款吃喝、滥发钱物、收受节礼、铺张浪费、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等不正之风,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早预防、早提醒,坚决纠正、督促整改,做到令行禁止,确保元旦、春节期间风清气正、文明祥和。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监督检查再跟进,铁面执纪再跟进,通报曝光再跟进。对无视党的纪律规矩,不收敛、不知止,继续顶风违纪的,一律从严查处。对元旦、春节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受到纪律处分的,一律通报曝光。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态度不坚决,“四风”问题多发频发,该发现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查处、不问责的地方和单位,要坚持“一案双查”,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责任。
局机关各处室、海监总队、海洋研究院、山口红树林保护区管理处全体在职在编党员参加了当天的会议。与会党员同志并对各部门各单位述责述廉报告进行集体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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