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和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安全保密、信访、建议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策划等工作。负责财务、审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绩效考评、扶贫等工作。
综合处
负责法治建设、依法行政规划方案的拟订并组织实施。负责海洋法规体系建设,组织海洋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调研、起草、协调和送审工作,参与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法律宣传和普法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管理及定期清理工作。负责海洋权益社会宣传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海洋规划与经济处
拟订全区海洋发展、海洋强区等战略并监督实施。拟订海洋经济发展、海洋事业发展、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海洋主体功能区等综合性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等海洋新兴产业发展。开展海洋经济运行综合监测、统计核算、调查评估、信息发布等工作。组织拟订全区科技兴海、海洋综合管理领域科技发展战略、规划和计划,配合拟订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重大科技工程、项目及创新能力建设。组织开展海洋科学调查,承担海洋科技成果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加强海洋科技能力建设。拟订海洋综合管理领域对外合作战略、规划和计划并监督实施。参与处理涉外海洋事务。负责海洋外事管理工作。
海域海岛管理处(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海域、海岛综合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海域、无居民海岛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拟订海洋功能区划、海岛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海域和无居民海岛使用许可制度、有偿使用制度和围填海管理制度;负责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监督管理。组织拟订并负责闲置海域、海岛的价值评估、收回收储等处置政策制度。组织海域使用和海岛使用的论证评估,组织实施海域行政界线勘定、管理和大陆海岸线修测管理工作;负责海域、海岛统计工作;拟订海岛对外开放和保护名录;组织实施全区海域和无居民海岛的动态监视监测工作。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参与拟制海洋生态修复规划、编制生态功能区修复方案,配合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指导市县实施海洋生态修复工作。负责海洋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海洋预警监测处
承担海洋观测预报、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和防灾减灾的管理工作。建设和管理全区海洋立体观测网,组织开展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与勘测,指导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开展海洋灾害预防、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拟订海洋灾害风险区划、海洋观测预报体系发展规划;发布海洋预报、海洋灾害预警报和公报。组织开展沿海警戒潮位核定工作;组织编制海洋灾害和海平面公报,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拟订海域、海岸带和海岛用途管制的制度规范,建立健全海域用途管制制度,配合实施海洋生态保护红线、海岸带、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用途管制政策,指导市县实施海洋用途管制工作。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