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向海经济推动海洋强区建设的意见》(桂发〔2019〕38号)精神,进一步增加全民海洋意识和向海发展意识,我局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区建立一批海洋科普和意识教育示范基地。为推进基地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充分发挥基地功能,我局组织起草了《广西海洋科普和意识教育基地认定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根据自治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要求,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各界意见。请于2021年11月12日下午18:00前将相关意见和建议反馈至自治区海洋局海洋规划与经济处。
联系人:杜浩南,电话:0771-5829961,邮箱:hyjjc@gxi.gov.cn,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中新路2号。
附件:《广西海洋科普和意识教育基地认定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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