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3日至6月2日,自治区党委第五巡视组对自治区海洋局党组开展常规巡视。2022年8月23日,巡视组向自治区海洋局党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提出3大类9个方面问题,自治区海洋局党组照单全收、举一反三,研究制定101项整改措施,认真整改。截至2022年12月,已完成93项,集中整改阶段任务如期完成,8项长期整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并持续推进。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把巡视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巡视工作的部署要求,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提升履职能力水平、发展向海经济的重要标尺,以严格的标准、坚决的态度、果断的措施、扎实的作风,全力以赴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地见效。
(一)增强政治自觉,高位推进抓整改。局党组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抓好巡视整改工作的坚定性、主动性。巡视反馈意见当天下午,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办法》等内容,进一步打牢巡视整改的思想基础。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统筹推进。严格对标巡视整改要求,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加强对巡视整改工作的调度分析,局领导带领各责任处室(单位)狠抓巡视整改责任落实、措施推进,有效形成了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合力整改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抓整改。局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巡视整改负总责,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贯穿整改全过程。自巡视以来,局党组书记先后18次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听取巡视整改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扎实推动整改任务落实。督促提醒其他党组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积极推进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落实。2022年9月23日,局党组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主动认领责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凝聚共识,明确方向,形成推进整改的有效动力。
(三)突出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整改。根据巡视反馈问题,细化分解具体整改措施,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同步研究制定选人用人和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专项检查整改方案,与自治区党委巡视整改任务一同推进、同步落实。对巡视组在巡视期间指出的问题,做到边巡边改、即知即改;对巡视反馈意见提出的问题,立行立改、见行见效;对需要持续整改的问题,纳入长效管理,分步骤落实。研究建立整改工作内部审核制度,设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四)注重以改促建,巩固成果抓整改。局党组既抓具体问题整改,也抓查漏补缺、建章立制,在“当下改”的同时形成“长久立”的机制。巡视以来,围绕用海审核、选人用人、财务管理、意识形态等方面制定或修订完善有关规章制度24项,有效推动重点问题集中整改和长效化整改。坚持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统筹抓好整改工作。
二、聚焦反馈问题,坚持真改实改,逐条逐项抓好整改落实
(一)对“统筹实施自治区党委海洋战略存在差距”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推动落实向海发展重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等内容。举办大力发展向海经济专题培训班,邀请向海经济专家委员会专家做专题授课,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海洋强国重要论述的认识。
二是积极推动向海经济发展相关部署要求落地落实。充分发挥自治区海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组织协调各涉海部门认真落实向海发展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向海经济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积极推进“向海产业壮大”等六大行动。组织召开全区向海经济推进会暨自治区海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加强定期调度和督查督办,加快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推动自治区人民政府与中国海洋大学开展战略合作,于2022年12月16日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认真编制《广西大力发展向海经济建设海洋强区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将设立向海经济产业投资基金列入此行动计划。完成北海市向海经济绩效考核工作。
三是加快推进实施向海发展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服务,密切跟踪掌握重点区域、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的进展情况。印发《自治区海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广西加快发展向海经济建设海洋强区三年行动计划2022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通报》,开展调度督促,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顺利完成2022年各项目标任务。
四是充分利用海洋优势资源提升招商引资效果。进一步组织实施好《2022年广西向海经济产业招商工作方案》,提高招商引资精准率和成效。组织重点园区、企业赴北京、深圳、杭州等地开展小分队精准招商,会同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分别在北海和深圳举办“投资广西-2022年向海经济产业招商推介会”。2022年,南宁、北海、钦州、防城港、玉林等市向海经济产业招商引资到位资金3584亿元,同比增长14.2%。
2. 关于“实施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管理不够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着力提升海洋资源要素保障能力。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等部委汇报对接,协调解决项目围填海申报遇到的问题,争取重大项目围填海申报后尽快获得批准。加快推进防城港企沙港区赤沙作业区1、2号泊位工程(后方陆域工程)新增围填海申报工作。制定服务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平陆)运河项目建设的行动方案,较计划期限提前批复平陆运河项目先导工程使用海域593公顷。
二是加快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按照自然资源部政策要求分类加快推进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积极向自然资源部上报广西钦州大榄坪综合物流加工区区域建设用海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于2022年11月8日获批复备案。累计完成70宗继续填海项目批复,用海面积742公顷。继续抓好国家海洋专项督察整改工作。
三是严格执行海洋生态红线制度。加快推进《广西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海洋部分)、《广西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规划(2021-2035年)》编制,科学选划海砂开采用海区域,避让重要海洋生物产卵场。印发实施《自治区海洋局办公室关于规范项目用海避免化整为零分散审批的通知》,杜绝化整为零、分散审批事项再次发生。加强与自治区审计专班、审计署长沙特派办沟通协调,按要求上报整改材料。
四是加快推进海洋生态保护修复。组织沿海三市按整改要求开展岸线修复和海域整治工作,目前自治区层面已完成剩余岸线修复和海域整治任务数的三分之一。压实沿海三市政府项目主体责任,加快推进2019-2020年获得中央补助资金支持的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竣工验收。
3.关于“开展海洋行政执法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对海域海岛动态监管。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海域海岛监管执法工作情况汇报,对加强海域海岛监管执法进行工作部署。2022年,全区各级海监机构共检查用海项目397个次,检查海岛481个次,巡护海底电缆18次;现场核查及督促指导、跟进处置海域海岛疑点疑区图斑共100处;依法查处海洋行政执法案件40宗,收缴罚没款1387.76万元,向有关部门移交违法线索7宗。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沿海三市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制定《自治区海洋局关于建立三位一体联动处置工作机制的意见》,建立项目用海用岛行政审批、执法监管、动态监视监测“三位一体”联动处置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海洋执法监管配套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广西海洋维权执法综合基地项目建设管理组织机构和制度,进一步加强项目组织管理。积极对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争取落实续建资金,加快推进项目建设,目前已复工续建。
三是加强基层海洋行政执法监管。制定实施《广西海洋行政执法巡查工作制度》。加强中国海监广西区总队与沿海三市基层海洋行政执法队伍间的执法业务联动,2022年8月23日以来,联合检查用海项目20个次,其他用海行为9个次,巡查海岛3个次,巡护海缆2次。组织开展全区海洋执法业务培训和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会,进一步提升全区海洋行政执法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制定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行政执法考核评议办法(试行)》,指导和规范广西海洋行政执法队伍执法行为。
(二)对“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不够到位”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履行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自治区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等,制定《自治区海洋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清单》《自治区海洋局党组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加强督促检查,将各处室(单位)党支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情况纳入党建专项督导内容。
二是进一步强化作风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刘宁同志对做好全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的批示》等。开展奢靡享乐四个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实施《自治区海洋局机关出差审批管理办法》,严格出差审批程序。印发《自治区海洋局关于进一步提高“三办”“三服务”工作质量提升工作质效的通知》,严格公文审核把关,提高公文质量和效率。开展公文办理、会议筹办、文稿写作等业务专题培训,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三办”“三服务”工作能力。
三是加强监督工作。驻厅纪检监察组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深入化实效化,通过列席党组会议、督促提醒、专项监督等方式,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确保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地落实见效。强化日常监督,通过专项监督、抽查检查、个别谈话、发函提醒等方式,督促提醒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列入政治监督重要内容,建立监督台账,严格监督抓好落实。
四是加强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党组坚持每半年听取至少1次预算执行和财务管理情况汇报,2022年已听取2次财务工作汇报。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关于开展2022年专项审计的通知》,布置专项审计工作。制定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财务管理办法》。
2.关于“推动督察、审计整改不够有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好中央环保督察及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离任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督促各市完成好整改任务。加强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有关问题的请示汇报,完成钦州、北海、防城港市的现场核查工作。积极推进自治区党政主要领导离任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完成第一阶段任务,其余任务按计划有序推进。
二是认真履行海洋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专题学习《自治区党委审计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贯彻落实中办 国办关于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的意见若干措施〉的通知》,制定《自治区海洋局贯彻落实〈地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评价指标体系(试行)〉具体措施》,坚持节约集约使用海洋资源,推进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三是加强内部审计整改工作。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加强风险防控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预算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建设。完成《固定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复核,形成固定资产财务账和实物账。
3. 关于“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要求。制定实施《自治区海洋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逐层逐级压实责任。
二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检查指导。巡视以来,对各党总支(支部)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导2次。要求局机关处(室)、直属单位各党总支(支部)书记在2022年度述职时,将开展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列入述职报告内容,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开展监督和评议。
(三)对“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存在短板”方面问题的整改。
1.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强化党组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执行《自治区海洋局党组工作规则》,修订完善《自治区海洋局党组会议制度》,更加严格规范做好党组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完整。
2.关于“干部工作存在不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会严格执行回避制度规定。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回避制度。修订完善《自治区海洋局党组会议制度》,进一步严格会议记录规范管理,强化会议记录审核把关。二是明确人事工作归口管理。明确人事工作归口综合处管理。通过参加组织调训、专题培训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组织人事干部能力建设。三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严格执行干部“凡提必审”规定,对调整提拔、转任、调任的干部开展严格的任前档案审核。制定印发《自治区海洋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和档案日常管理的通知》,推进干部人事档案从严管理。制定实施《自治区海洋局关于深入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对2020年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四是加强对局直属单位职级晋升的督促指导。深入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准确把握职级晋升资格条件要求,全面落实职级晋升制度规定。加强对直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的督促指导,局党组会专题听取直属单位中国海监广西区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职级晋升管理的情况汇报,对中国海监广西区总队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提出具体要求。
3.关于“党建工作比较薄弱”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制度。加强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的督促指导,2022年已开展2次党建专项督导。扎实推进“五基三化”攻坚年行动。二是进一步规范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督促指导有关党支部认真整改巡视反馈的相关问题。按照《广西发展党员工作手册》,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材料不齐全的予以纠正,全面规范管理。三是进一步加强党建业务培训。开展党建业务能力专题培训,举办党性教育培训班,进一步提高党建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注重持续发力,深化整改成果,加快推进广西海洋事业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局党组将保持思想不松、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钉钉子”精神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不断巩固拓展巡视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的扎实成效推动广西海洋事业发展取得新突破,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作出海洋贡献。
(一)坚持理论武装,不断提高政治能力。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发展海洋经济,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加快建设海洋强国”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及建设海洋强国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学习宣传贯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加强对发展向海经济的新理论、新政策的学习研究,不断提高推动向海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水平。
(二)坚持务实担当,推动落实海洋强区战略。充分发挥自治区海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协调各方的作用,持续实施向海经济三年行动计划。积极争取获得自然资源部支持,在我区探索构建向海经济统计核算指标体系。深入开展“海企入桂”招商行动,着力促成引进一批龙头企业、重点产业链项目向重点园区集聚。着力提升海洋资源要素保障能力,抓住政策窗口期,全力保障项目用海。加大对海域海岛、自然岸线巡查和海域疑点疑区核查力度,切实维护海洋资源开发利用秩序。加强对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的监管,加快项目进度,助力建设“美丽海湾”。
(三)坚持严的主基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局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毫不松懈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扎实推进清廉海洋建设,持续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支持驻厅纪检监察组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四)坚持党建引领,积极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 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局党组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树牢政治机关意识,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扎实推进“五基三化”提升年行动,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树牢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优化队伍结构,激励干部敢于担当善于作为。
(五)坚持常抓不懈,持续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对已经完成整改的问题,持续深化、巩固提高,不断巩固扩大成果,坚决防止回潮和反弹;对正在整改的问题,跟踪督导、限期完成,加快整改进度,争取早日销号;对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继续逐一做好巡视整改监督,持续推动抓好落实。对制定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执行效果监督检查,真正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1—5829866,通信地址:广西南宁市中新路2号自治区海洋局巡视整改办公室;邮编:530022;电子邮箱:bgssfy@163.com。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党组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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