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自治区绩效办对2022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2022年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整改内容。根据自治区绩效办反馈,我局2022年度共接到有建设性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10条,其中本系统市县两级干部职工的意见建议5条,定点帮扶村居民评价3条,落实整改评价2条。经梳理,共归类为三个方面的意见建议:一是加强对基层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二是加强地市部门间的业务交流和信息共享;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口帮扶力度。
二、整改要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围绕社会评价意见建议的突出问题和干部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认真履行职责,着力转变机关作风,提升管理效能,持续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提高海洋部门治理水平。
三、程序步骤。工作方案印发后,责任部门要积极落实各项整改措施,每季度对整改进展进行逐项跟踪、自评,确保如期完成整改,于2023年11月30日前形成整改工作总结报局办公室,并将整改成果通过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2022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方案.xlsx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办公室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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