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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八) 整改工作验收结果的公示

2024-01-08 10:52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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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部分问题整改公示的工作要求,现将我局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八)整改工作验收结果公示如下:

一、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问题八:2017年以来陆续发生的12起红树林破坏案件中,有7起是地方国企或政府为业主的工程建设造成的,个别案件破坏时间长、破坏面积大。近年来,广西红树林面积稳中有增,但总体生境退化、生物多样性降低,局部破坏问题突出,保护形势依然严峻。2017年以来发生数起红树林受损案件,造成红树林直接死亡239.85亩、退化671.51亩。多起违规施工行为直接造成红树林受损,甚至较大范围死亡。钦南区犁头嘴海堤加固项目造成53.76亩红树林死亡;钦州市茅尾海沙井项目借生态修复之名造景修路,造成29.43亩红树林死亡。

二、责任单位

自治区林业局、公安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海洋局。

三、整改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八)整改工作,认真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的整改措施开展整改。按照《广西红树林资源保护和监管工作机制》共建联合执法机制要求,充分发挥海洋部门行政执法力量,在开展海域使用巡查中加强对红树林的巡护,依据我局《广西海洋行政执法巡查工作制度》,发现有关红树林的违法线索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移交。2022年,钦州市海洋局向当地林业部门移交涉嫌违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红树林资源保护条例》相关规定线索1条;移交占用红树林生态修复规划区域线索2条。

2023年2月,我局现场检查了茅尾海沙井项目、钦州市犁头嘴海堤加固项目以及红树湾公园红树林生长区域,未发现新增违法用海行为。

四、验收情况

2023年10月30日,自治区林业局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组成核查组,审核了问题八各整改责任单位的整改台账;并于11月6—10日赴北海、防城港、钦州市开展现场核查。经核查,认为各整改责任单位已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基本达成整改目标要求,验收销号台账完整清晰,具备验收销号条件。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4年1月8日至2024年1月19日)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 杨茜, 联系电话: 0771-5780890。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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