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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预报[29日16时]:4月30日广西沿海为全日潮,高潮位出现于21:30前后,低潮位出现于07:50前后。广西近岸为1.6米左右的中浪,北部湾北部为1.2-2.4米的轻到中浪。近海水温为28.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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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2024-01-11 10:0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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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我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深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部署,聚焦海洋立法、执法、审批、监管等方面,狠抓海洋资源要素保障服务落地见效,推进海洋法治建设能力水平不断提升。

一、积极发挥党的领导在海洋法治建设中的核心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发挥“关键少数”垂范带动作用,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三会一课”,以及局年度各类干部培训班的重点学习内容,坚持学用结合,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海洋系统落地见效。

(二)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党组坚持把海洋资源改革发展和法治建设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局党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通过党组会、局务会、专题工作推进会等形式,及时传达学习中央、自治区全面依法治国重要文件精神并研究部署落实举措,研究制定《广西向海经济促进条例》法规草案等立法工作印发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切实把部署要求落实到海洋立法、执法、审批、监管等管理工作的全过程。

二、推进生态文明领域法规草案起草

(一)认真落实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和政府年度立法计划安排。完成列入自治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立法计划的广西向海经济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及草案起草任务,包括完成条例立法调研报告、条例文本(含清洁版和依据版)、条例起草说明等工作。推动广西向海经济促进条例列为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及其常委会“十四五”规划第一类第4个立法项目。配合自治区立法机关和有关部门做好土地管理条例、社会信用条例、海洋环境保护法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条例修订以及生态文明建设条例草案等立法协助工作。

(二)有序推进规章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制定出台部门规范性文件《广西海洋行政裁量权基准(试行)》(桂海发〔2023〕43号),明确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裁决及其他行政权力等46项海洋行政裁量权基准,包括修订的海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5项。开展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以及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废止部门规范性文件2件,备案审查、发布规范性文件3件。

三、全面提升海洋依法行政水平

(一)严格落实行政决策程序。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定、重要事项审批、重大项目安排等,实行集体讨论决策,充分发挥局法律顾问“智囊团”作用。完成广西海洋行政许可事项部门权责清单2023年版调整公布工作。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对制定出台的规范性文件以及合同、政府采购文件等开展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全年共审查72件次。制定公布《2023年海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海域立体分层设权制度改革,精细化管理海洋资源,探索海域管理新模式走在全国前列。采用“海域立体分层设权”方式完成广西第一宗海上风电项目海域使用权审核,有效提升海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效率。优化提升行政效能,用海审核、审批事项办理时限压缩至8个工作日以内,办结率提高60%。行政审批全程网办率100%。

)不断完善行政决策制度。制定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桂海发〔202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办法》(桂海发〔2023〕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桂海发〔2023〕9号)。修订出台《广西海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联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林业局印发《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办法(试行)》基本全面实现海洋依法行政制度化、规范化。

、深化海洋法治宣传教育

(一)扎实推动海洋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坚持内外联动,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对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和海域使用审批、监管、执法、督察整改等“关键岗位”,精心设置法治课程作为培训内容,开展海洋行政执法监管培训。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通过率100%。编印《海洋依法行政工作手册(第五册)》普法书籍。聚焦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6·8”全国海洋宣传日、全国防灾减灾宣传日等,以送法、释法、咨询等形式,深入定点帮扶村、沿海渔村、用海企业和执法一线,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七进”活动。创新普法形式,充分利用中国海监1118船、19个广西海洋科普和意识教育基地等海洋法治文化阵地开展普法宣传;邀请局法律顾问在涉海企业中就宪法、民法典与企业合规管理、参与市场公平竞争等问题进行专题授课及讨论,提高海洋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二)多举措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普执结合,推动普法服务于海洋资源管理实践。通过开展普法讲座、现场法律咨询、印发宣传手册等形式,积极引导公众学习海洋法律知识。通过参加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解读文章等方式,对海洋资源要素保障等政策文件进行全方位解读。通过自治区海洋局门户网站中的“公众留言”专栏,解答群众对海洋法律政策相关咨询。

五、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强化海洋行政执法和监管,持续依法打击违法用海、破坏海岛和海底电缆等行为,确保海洋生态安全。截至12月20日,全区开展海洋行政检查128次,出动海洋行政执法人员3756人次,船艇335艘次,车辆427辆次,检查用海项目334个次,巡查海岛508个次,查办行政处罚案件94起,收缴罚没款992.19万余元。开展海上联合执法专项行动5次。

(二)深入开展执法监督。修订《海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明确25种情形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严格落实行政处罚合法性审查制度,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制度。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案件卷宗评查14件,评出优秀案卷8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试和换发新证,考试通过率100%。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社会满意度显著提高。

2024年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立法、执法、依法行政和普法等海洋法治建设,不断提升海洋管理的法治化水平,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贡献法治海洋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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