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海洋局委托北部湾海洋产业研究院完成了《江山半岛南部养殖区用海项目整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报告书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06日至11月19日(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特此公示。
地址:南宁市中新路2号
联系人及电话:王丹,0771-5829479。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征求意见表格 .docx
江山半岛南部养殖区用海整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1101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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