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蓝水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广西绿恒海洋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完成了《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石头埠作业区华电蓝水1号2号泊位工程(用海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报告书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2日至12月5日(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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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王丹,0771-5829479。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2_20241024公示稿-北海港铁山港西港区石头埠作业区华电蓝水1号2号泊位工程(用海变更)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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