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港口农业农村水利局委托国家海洋局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完成了《企沙镇黄泥潭海堤标准化建设工程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报告书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1月22日至12月5日(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书面反馈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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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王丹,0771-5829479。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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