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和居置业有限公司委托国家海洋局北海海洋中心完成《防城港体育小镇调整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书》的编制工作。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对该报告书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1月7日(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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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王丹,0771-5829479。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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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体育小镇调整用海项目论证报告(公示稿).o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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