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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形势预计:春节假期期间(2月15日至23日,腊月廿八至正月初七),广西沿海无风暴潮灾害影响;先后受到两次冷空气影响,分别在2月17日至19日(春节至初三)、2月23日(初七前后),期间将出现轻到中浪过程;其余时间段海况相对平稳,以小到轻浪为主;假期前期和后期受东到东南风持续影响,易形成海雾影响海上能见度。二、具体预报日  期沿海浪高(米)潮  汐海  雾2月15日(腊月廿八)0.3-0.7高04:00、低14:20早晚有轻雾2月16日(除夕)0.2-0.7高05:00、低15:00早晚有轻雾2月17日(春节)0.8-1.6高05:50、低15:40 2月18日(正月初二)1.0-1.8高06:40、低16:10 2月19日(正月初三)0.7-1.5高07:20、低16:20、高21:10、低23:50 2月20日(正月初四)0.4-1.2高07:50、低16:10、高20:40 2月21日(正月初五)0.4-1.0低01:40、高08:40、低16:00、高20:50 2月22日(正月初六)0.5-1.0低03:00、高09:30、低15:40、高21:20早晚有轻雾2月23日(正月初七)0.8-1.6低04:30、高10:30、低15:20、高22:00 三、关注与建议1.加强沿海薄弱海堤和低洼区域巡查、加固;2.春节至初三、初七前后,受冷空气影响,广西沿海海面将出现1.8米左右的中浪,建议加强游客出海安全提醒;3.加强海雾期间船只、海上平台安全提醒;4.预报不确定性大,建议关注我台每日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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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二十二) 整改工作验收公示

2026-01-30 16:0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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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部分问题整改公示工作要求,现将我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二十)整改工作验收公示如下:

一、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号二十二内容为:近岸海域局部污染问题依然存在。

二、责任单位

钦州、防城港市党委、政府,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林业局、海洋局、生态环境厅。

三、整改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编号二十二)整改工作,认真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中的整改措施开展整改。一是指导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将整改措施纳入日常执法工作,发现违法占海养殖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移交问题线索,督促属地执法机构依法处置。二是指导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与渔业执法总队多次联合地方执法机构开展执法巡查,检查占海养殖清理整治整改推进情况,现场督促指导属地落实整改工作。

四、验收情况

经自行验收并报经自治区党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销号备案,认为我局已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落实了(问题编号二十相应的整改措施,达成整改目标,验收销号台账完整清晰,达成验收销号条件。

如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6130日至2026212日)向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自治区海洋局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7715829799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20261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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