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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预报[7日16时]:04月08日广西沿海为转潮期,高潮位出现于21:15前后,低潮位出现于06:10前后。近岸为0.7米左右的轻浪,北部湾北部为0.7-1.4米的轻到中浪。近海水温26.5℃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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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2025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

2026-03-30 08:35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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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环督察〔202258号)有关要求,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2024—6),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2025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情况公开如下:

责任清单

2025年履职情况

1.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海洋经济发展、海洋事业发展、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等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全区海洋发展战略并监督实施。负责海域和海岛开发利用和保护管理工作,优化海域海岛开发利用秩序。

1.推动自然资源部与自治区人民政府联合出台《关于共同推进广西向海图强发展的通知》一省一策文件。印发实施《自治区建设海洋强区工作领导小组2025年工作要点》《广西贯彻落实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措施》。报自然资源部备案审查《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岸带及海洋空间规划》。组织编制《广西海洋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

2.全区获批复(审批、出让)用海用岛项目115个、涉及面积9万亩(含国管项目),共涉及项目投资总额约1000亿元。应征收(含免缴)海域使用金3.33亿元。

3.累计处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面积约4.5万亩,处置率达97.09%

4.按季度开展全区项目用海、自然岸线和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监管工作,形成12份监管工作报告报送自然资源部南海局

5.严格管控自然岸线,积极配合自然资源部南海局开展国家下发的疑似占用自然岸线问题线索核查及相关处置工作,指导督促责任单位有序落实整改要,初步完成国家下达的自然岸线保有率管控目标任务

2.参与实施海洋生态、海域海岸带和海岛修复政策、制度、规划,配合实施海洋生态红线制度、海洋生态修复有关重大工程。负责指导市县海洋生态修复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 生态环境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精神,严格按照《广西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办法(试行)》,加强项目用海审查,强化日常管理,切实抓好抓实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各项工作。

2.指导沿海三市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全年共开展季度检查4次,上报自然资源部季度监管报告4期,发送沿海三市月度通报12期。顺利完成2022年度3个项目省级验收2025年全区项目累计整治修复岸线0.3公里,修复滨海湿地210.7公顷。完成2020年钦州市蓝色海湾整治行动项目综合成效预评估试点

3.负责海洋生态预警监测、海洋观测、海况预报和海洋灾害预警预报,参与海洋灾害应急处置和灾害损失调查。

1.编制年度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工作方案,完成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现状调查和预警监测、生态海岸带监测与评价、海洋外来入侵物种调查监测等任务,全年共设置各类监测站位142个,采集数据量约1.8万条发布年度海洋生态预警监测公报。

2.召开年度广西海洋灾害预测和防汛工作部署会,分析研判年度灾害趋势,做好防灾工作部署发布海洋常规预报365期,针对9天文大潮及11风暴潮等过程发布海洋灾害预警报170期。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赤潮灾害应急预案》,开展年度广西海洋赤潮应急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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