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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23日 星期三
海洋预报[22日16时]: 4月23日广西沿海为全日潮,高潮位出现于00:30时前后,低潮位出现于11:20前后。近岸为0.7米左右的轻浪,北部湾北部为0.6-1.4米的轻到中浪。近海水温为26.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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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海洋局2015年1-11月绩效工作完成情况

2015-12-10 16:41     来源:局办公室     作者:广西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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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按照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要求,自治区海洋局党组旗帜鲜明地提出,一定要以考核工作实绩为重点,力争把机关绩效考评工作作为我局真抓实干、推动落实、促进改革、转变作风的“推进器”和“指挥棒”,强调全局上下务必要紧绷好绩效考评这根弦,严格对照指标,明确责任分工,狠抓督促落实,努力促进全局干部在能上提高、在勤上着力、在绩上见效,从而体现广西海洋人在奋力开创“双核驱动、三区统筹”开放发展新局面的进程上有所作为,为加快实现“两个建成”提供有力的海洋支持,力争我局绩效考评工作再创优秀,如期交出一份自己满意、群众满意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满意的答卷。现将今年我局绩效考评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按照自治区绩效办的部署和要求,2015年列入我局绩效考评范围的有职能工作目标、共性目标、创新争优目标、工作满意目标四大类。其中职能目标包括14个一级指标,30个二级指标,38个三级指标,66个关键步骤,共1000分。截至11月底,在自治区绩效办的指导下,经过全局上下同心同德同行同向的紧抓狠干,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顺利进行,总体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优良。

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一)海域使用项目管理

在收到海域使用申请后,严格按照海域使用权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会议; 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前提下,尽量简化程序,简化申报材料,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结时限,加快办证速度。对于报送到市海洋局的材料,无需重复再交到区海洋局了,区海洋局对报送到市海洋局的材料进行审核即可;依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开展填海项目竣工验收会议。

(二)市场化方式出让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试点工作

在自治区政府批准出让方案后20个工作日内,与市级海洋部门签订了《工作委托书》;签订委托书后10个工作日在《广西日报》、自治区海洋局门户网站等媒体发布挂牌出让公告;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完成挂牌出让工作,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监督市局与竞得者签订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2015413日,广西首宗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在北海政务中心成功招标。

(三)实施填海规模控制性指标

我局在自治区政府审批后1个月内,印发填海规模控制性指标执行,并通过自治区海洋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更好地贯彻落实节约集约用海的要求。

(四)第一、二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单岛规划编制试点工作

我局已于6月底前与技术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书,10月底完成大双墩、小双墩、急水山《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成果(初稿);将于12月底对大双墩、小双墩、急水山《无居民海岛保护和利用规划》进行验收。

(五)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

4月底前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县级海域动态监管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并上报国家海洋局审查;在自治区财政厅核准后两个月内,督促沿海三市海洋局完成市级具体实施方案的编写及审查工作;8月底完成了国家动态专网扩容及县级节点租赁工作,完成东兴、合浦县级节点网络接入。

(六)重点海域核查

我局提前研究制定项目采购需求及参数,依照政府部门集中采购有关规定开展项目采购工作,7月底确定中标单位后依规定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将于12月底完成北海市、钦州市重点海域权属调查报告(初稿)。

(七)编制发布 2014年广西海洋经济统计公报》

22日向国家海洋局上报《2014年广西海洋生产总值核算制度报表》,327日得到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反馈的2014年广西海洋生产总值核算数据,4月中旬编制完成《2014年广西海洋经济统计公报》(初稿),429日召开《2014年广西海洋经济统计公报》数据内部审核会,56日召开《2014年广西海洋经济统计公报》专家审查会,形成《2014年广西海洋经济统计公报》审定稿并上报国家海洋局。612日向国家海洋局、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以及自治区涉海部门和沿海三市政府发送公报文本,618日在我局门户网站上发布了公报。

(八)完成2015年广西海洋统计工作

已于9月底向国家海洋局上报《2014年广西海洋统计报表》(63张报表)。

(九)广西“科技兴海”综合研究专项管理(简称《专项》)

我局严格通过政府采购程序下达2015年广西“科技兴海”专项项目;925日前各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完成了一季度的项目进展报告,计划于12月份督促各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提交合同规定的一期目标。

(十)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立法协助工作

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调研,在调研基础上形成的《海域条例》审议报告,通过了人大第一、二次的审议。预计12月第三次人大审议通过后进行颁布。

(十一)开展海洋专题规划编制与评估工作

1129日完成“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报告的编制工作,1126日完成《广西海洋经济“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计划12月组织专家召开审查会,会后按要求将规划文本提交自治区发改委。

(十二)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我局每月(下一月的10个工作日之前)向国家海洋局报告海洋工程环境影响审批情况,并将审批结果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开。

(十三)海洋环境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

积极开展海洋环境监测月报工作,每月向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报告海洋环境监测任务开展、完成情况;今年9月份广西沿海红树林出现柚木肖弄蝶夜蛾虫害,我局立即组织专家进行勘察治理,并连续3次向自治区政府和国家海洋局报告治理工作情况;每月及时整理、汇总当月监测数据并形成分析综合材料, 1231日前能按时完成监测数据整理汇总工作,并形成数据光盘。

(十四)公布海洋环境质量公报

616日完成了海洋环境质量公报印刷工作分送各市局,并在自治区海洋局门户网站发布公报对社会公众公开我区海洋环境质量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十五)开展海洋预报

我局每天都提前将海洋气候预测传送到广西电视台,每天通过电视平台向全国预报我区近期海洋气候状况,为服务海洋产业及海滨旅游提供准确可靠的海洋气候情况。

(十六)落实海洋灾害统计上报

开展海洋灾害统计月报,每月按时向国家海洋局、自治区应急办上报海洋灾害统计情况表,已完成1-11月份报表,能按时完成月报工作。

(十七)海域使用行政执法

我局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巡查计划,已经开展不少于12次的海域使用行政执法巡查,提前完成任务。

(十八)海洋环境保护行政执法

我局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巡查计划,已经开展不少于12次的海域使用行政执法巡查,提前完成任务。

(十九)海岛保护行政执法

我局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巡查计划,已经开展不少于4次的海域使用行政执法巡查,提前完成任务。

(二十)南海(含北部湾)海域维权巡航

我局每次接到任务书后5个工作日内,制定维权巡航执法计划,已经开展6次维权巡航执法任务,提前完成任务。

(二十一)推进近岸海域海洋生态系统保护

开展虫害防治定期巡查,3-10月每月定时巡查红树林虫害情况,形成巡查报表;今年9月份广西沿海红树林出现柚木肖弄蝶夜蛾虫害,保护区立即组织开展虫灾治理,通过喷洒高浓度石灰水、人工摘除和高压水枪喷水、安装诱虫灯等措施实施治理,截止10月虫害得到有效遏制;根据当年每月虫害巡查及治理情况,形成《2015年度红树林虫灾监测与防治年度工作报告》。数据截止时点为年终,在年底根据监测情况编写工作报告,能按时点完成好工作。

(二十二)争取中央对我区转移支付情况

我局2015年申请中央海岛和海域保护资金16960万元,已经超过2014年的16400万元,有效促进中央海岛和海域保护资金项目落实。

(二十三)2014年度整改工作专项考评

我局把整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自治区绩效办来文要求上报整改方案,并于1210日上报整改工作情况报告。整改工程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发扬“钉钉子”精神,集中力量、时间抓好整改,严格问效问责,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确保绩效工作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二十四)重大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考评

今年列入我局的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共有8项,截至11月底已经顺利完成6项,剩余2项正按照自治区重大办的要求进行。

(二十五)推行自治区人民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专项考评

我局积极配合自治区编办开展此项工作,目前进展顺利,下一步等待自治区政府、自治区编办的要求进行。

(二十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我局于413日提交《关于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修改意见的复函》至自治区审改办,812日提交了《关于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规范意见的复函(含清理意见表)》至自治区审改办;510日在局门户网站上发布了自治区海洋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不含涉密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1028日提交《关于征求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规范等有关问题意见的复函》至自治区审改办;11月提交总结材料至自治区审改办。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二十七)设区市绩效考评主体履行职责考核

今年列入我局的设区市绩效考评指标共有3项,考核对象分别是钦州、北海、防城港三市,目前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二十八)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办理

今年列入我局的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共1件,已经认真按照流程完成,人大代表反馈意见为满意。

(二十九)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今年列入我局的政协委员提案共12件,已经认真按照流程完成,政协委员表反馈意见为满意。

二、工作措施

为力争我局绩效工作再创优秀,我局强化绩效先导理念,着力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干部队伍管理水平,增强工作执行力,提升工作绩效,有效推进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注重“领导”,建立绩效管理组织协调机制

局党组切实加强对绩效考评工作的领导,主动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两位副局长分任副组长的自治区海洋局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个绩效工作的统筹决策,还多次听取绩效考评工作汇报,研究部署绩效考评工作,全局上下形成了优良的绩效管理工作氛围。一是局党组召开了全局绩效工作会议。为实现绩效管理再上新台阶,我局于10月底召开了绩效工作会议,会议通报了2014年工作成绩及存在的不足,明确了2015年度绩考评工作目标,并根据当前绩效工作的开展形势对下一步绩效工作进行了部署和解读;二是局党组多次研究绩效考评工作。今年以来,局党组成员先后多次听取了绩效考评工作专题汇报,并根据绩效工作的新形势新情况新困难进行研究部署,有效推进了整体绩效工作的进度;三是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多次研究绩效考评工作。我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发扬善始善终、善做善成的优良作风,敢于抓牛鼻子碰硬骨头,多次召开全体人员会议、处室领导和绩效员会议、内部科长以上会议,详细制定本处室(单位)年度绩效工作时间路线图,认真分析绩效工作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深入研究推进绩效的新思想新途径新举措。

(二)注重“培训”,建立绩效管理能力提升机制

一是先后参加自治区绩效办组织的绩效管理系统操作培训班、2015年度自治区年终绩效考评协调会,认真听取了绩效管理系统新变化、目标考核新要求、创新争优新标准、约束机制新规定、社会评价新举措,增强了新形势下绩效工作的创新意识、责任意识、竞争意识;二是年内局绩效办组织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召开了各处室(单位)绩效员会议、广西壮族自治区绩效管理上传证明材料培训会、年终考核工作培训会和数据采集工作培训会等各类培训会6次;三是计划开通绩效考评评价系统,增强绩效管理手段。目前已经通过招投标确定了绩效考评评价系统的设计单位,此系统设计人性化,操作简便,能一目了然的看到我局各项目标任务的进度,并按照时间节点有不同颜色提醒,强化了绩效管理的过程监督,实现把绩效考评信息管理有机融入各级各部门的常态化绩效管理,提高了绩效管理和考评的科学化水平。

(三)注重“载体”,建立绩效管理制度创新机制

为促进绩效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局党组高度重视绩效工作制度建设。一是出台了《自治区海洋局2015年度设区市指标考核方案》并得到自治区绩效办的认可和备案。二是制定和实行三个一的制度。“三个一”指的是每月至少施行一次督办、一次通报、一次座谈交流。一次督办:局绩效办对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本月及其以后的绩效目标任务进行统计、整理、督促,明确方向,划分责任,做好路线时间图;一次通报:局绩效办对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本月之前的绩效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对评价排名靠前的处室(单位)进行典型宣传,对评价排名靠后的要指出不足、问题并督促学习、整改;一次座谈交流:局绩效办根据自治区绩效办的要求,结合本局绩效工作出现的新情况,组织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详细交流、认真研讨,进一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协调解决各种问题。三是实行绩效工作“按责分解、按周建档、按月检查、定期评估”四项流程。“按责分解”要求做到年度绩效计划责任清清楚楚,每个处室(单位)的责任明明白白,临时增加的绩效任务如何落实一目了然;“按周建档”要求每个处室(单位)都指定专人按照绩效计划的三级指标归纳整理绩效材料,并按照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归档;“按月检查”要求局绩效办每月组织人员不定时的对各处室(单位)的绩效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深入到各科室、各岗位认真查看,真正检验绩效状况和执行水平,从而更好的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定期评估”要求局绩效考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月度、季度、半年度、年度参照自治区绩效办的相关文件对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的绩效情况进行评价。正由于强化了“载体”建设,逐步完善了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建设,绩效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明显提高。

(四)注重“责任”,建立绩效指标分级落实机制

为落实好我局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局党组采取有力措施,以明确的工作职责进行约束和规范,强化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的绩效责任意识。一是局党组与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签订绩效目标管理责任状。坚持“一岗双责”:在全局形成绩效工作与党风廉政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检查、同考核的工作机制。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各项制度,进一步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二是科学制定机关绩效管理考核办法。对全局重点工作实施目标管理,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完成时限、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人和奖惩措施等,把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具体到项目、落实到岗位、量化到个人,有效地增强了干部职工责任意识,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并围绕本处室、本人所负责的工作内容,认真开展“干部评议、处室互评、领导点评”等“三评”活动,按月按季度按年实行集体评议,定期在局办公楼展示厅公示绩效进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氛围。

(五)注重“运用”,建立绩效奖惩激励约束机制

一是强化绩效管理问责。对问责事项、问责追究办法和问责程序作了明确规定,使绩效工作既有绩效承诺又有约束机制,增强各级各部门以绩效管理抓工作落实的责任意识。二是注重局绩效考评结果运用。明确了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具体操作办法,建立与公务员考核评优、提拔任用、行政奖励、行政问责相结合的绩效管理奖惩制度;明确了绩效考评结果运用“六挂钩”。即“与绩效沟通反馈和督促工作改进挂钩、与单位评先评优和干部年度考核挂钩、与干部任用挂钩、与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挂钩、与绩效奖励挂钩、与绩效问责挂钩”。三是实行绩效约谈制度。对工作严重滞后,存在问题突出的单位和部门,由局领导与相关单位领导进行约谈,指出存在问题,明确工作责任,并要求限期进行整改,以严肃的绩效约谈强化了绩效责任的落实。

三、工作亮点及预期成效

(一)全面深化海洋工作改革有新突破

一是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市场化配置海域海岛资源机制。2015413日,广西首宗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在北海政务中心成功竟出,A1A2起始价均为770万元,最终A1块和A2分别以高于起始价的889.6%6850万元)和1045.45%8050万元)的高价成功竟出,标志着广西以市场化方式出让海砂开采项目海域使用权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并且大大的提高了海域资源价值。二是积极探索建立陆海统筹的生态系统修复和污染防治区域联动机制,与自治区环保部门签订了建立海洋环境保护沟通合作工作机制框架协议,初步实现了重点海域资源、环境监测、海洋灾害和管理信息共享机制。三是强力推进海域管理系统建设。逐步建立起标准化海籍档案和数据库系统,制定出能集合海域空间资源情况、自然属性、权属信息等多重资料的工作底图,提高海域管理科学决策水平。四是积极探索建立海洋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联合自治区公安厅、国土资源厅、工商行政管理局、水产畜牧兽医局、广西海事局、海警筹备组以及沿海三市政府部门组织开展打击非法盗采海砂联合执法行动、打击“三无船舶”行动,截止11月底,全区海监系统立案查处违法用海行为41起,有力地打击了非法盗采海砂、““三无船舶””的嚣张气焰,保护了海洋生态环境。

(二)全面提升海洋综合管控能力有新进展

一是《广西海域使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海域条例》)迈入立法的重要阶段。我局克服立法过程中的种种困难,已经将《海域条例》通过自治区人大一次、二次审议,并且将于12月上旬第三次人大审议通过后将进行颁布。二是广西沿海红树林虫害防治工作成效明显。今年9月份广西沿海红树林出现柚木肖弄蝶夜蛾虫害,发生面积约4500亩,我局立即组织专家进行勘察治理,通过喷洒高浓度石灰水、人工摘除和高压水枪喷水、安装诱虫灯等措施实施治理,截止10月虫害得到有效遏制,1027日国家海洋局生态环保司司长亲临现场考察,看到受灾红树林已恢复生长并已长出新芽,充分肯定总结了此次虫害治理工作“反应迅速,指挥有力,措施得当,成果显著”。三是今年在保护区的监测范围内,监测并拍摄到世界极危鸟种勺嘴鹬1种类,国家二级保护鸟类8种,新增鸟类记录15种,仅上半年就监测到鸟类124种,保护区鸟类记录增加到243种。标示着我区红树林保护工作成效显著,“鸟类天堂”地位逐年凸显。四是编制《广西海洋经济统计公报》仍然是沿海省率先开展并做好的工作。

(三)全面做好稳增长工作有新招数

一是全力做好用海服务保障工作,重点保障了自治区统筹推进重大项目、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用海。结合广西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的重要机遇,主动开展《广西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修编工作;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和沿海城市布局重大项目的用海需要,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区划实施情况评估工作;全力落实简政放权,简化用海报批手续,提高用海审批效率。二是重点落实好自治区党委、政府年度工作要点或主要任务中涉及我局的主要工作。对《自治区党委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政府工作报告》分配到我局的重点任务,我局把所承担的任务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对任务逐条研究,认真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主要措施、完成时限、责任人员。积极主动配合牵头单位及相关单位做好工作,指定专人负责沟通对接,定期向牵头单位反馈落实情况;加大责任落实力度和加强督查考核力度。三是重点加快预算收支进度。积极推行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充分发挥市场在海域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市场化配置海域资源机制;认真抓好部门预算执行,狠抓预算执行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执行质量,强化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多举措重点支持沿海大力发展海洋经济。会同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重点支持北海市开展开发性金融促进海洋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加快推进我区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系统建设项目,建立市、县级节点,开展系统运行维护队伍的培训工作,建立和完善数据库结构框架,完成软件安装、调试及系统试运行工作;进一步深化融资服务工作。优化海域使用权抵押、流转程序,切实为企业发展提供更好、更便捷的融资服务,促进资金流转效率,更好解决业主后顾之扰。五是认真做好服务前移工作。局领导分别率队深入基层调研临海临港企业用海需求,抓好一批重大项目建设的服务保障工作;服务业主,争取国家尽快选划广西海洋倾倒区;加快广西海洋经济“十二五”规划的总结和“十三五”规划编制,以规划引导发展。

(四)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有新气象

一是继续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加强作风建设。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统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聚焦“四风”不走神不散光,从文山会海、吃拿卡要、办事拖拉等习以为常的问题抓起,从公车私用、公款送礼等见怪不怪的问题改起,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进行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2015年以来我局未发生一例违法违规违纪事情。二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三定”方案中没有明确设立纪检监察机构的情况,局党组决定在办公室设立专门机构,安排专门人员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坚守责任担当,监督执纪问责,特别是加强对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三重一大”事项(即“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的监督;坚持“一岗双责”,逐步形成了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研究、同考核的工作机制;坚持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各项制度,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增强了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三是加强制度建设。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突出抓好问题查找和整改落实的同时,着力抓好建章立制,坚持有什么漏洞就建什么制度,并狠抓执行,切实解决“牛栏关猫”和“破窗效应”。局党组着眼于解决易发高发作风问题、强化监督问责,先后制定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政府采购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机关会议费管理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机关差旅费管理实施办法》等制度文件,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四是加强干部管理。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积极探索“为发展配备干部”的导向机制、“靠制度选任干部”的选拔机制和“让群众评价干部”的监督机制。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开展了1名副调研员的选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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