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集装箱配套箱厂项目、集装箱CFS物流项目、集装箱配套物资项目拟由钦州市海洋局通过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3个项目的海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于2016年5月26-27日经自治区海洋局组织并通过了专家评审。现根据《国家海洋局关于加强海洋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工作的通知》(国海环字〔2013〕49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关于简化广西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听证工作程序的通知》(桂海发〔2014〕9号)的有关要求,对《报告书》(简本)及评审会专家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16年6月8日至2016年6月15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书面反馈至自治区海洋局。
特此公示。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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