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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关于实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项行动的方案》的通知

2017-06-26 09:22     来源:局办公室     作者:广西海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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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项行动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62号)要求,我办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关于实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项行动的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办公室

2017626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关于实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项行动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项行动的通知》(桂政办发〔201762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以下统称“五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强化舆情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全面推进“五公开”行动

(一)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严格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发文稿纸”上注明),并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对拟不公开的政策性文件,报批前应先送政策法规处审查。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应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上报的公文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依法依规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局办公室按规定予以退回。(责任处室: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二)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程序。2017年底前,研究建立并逐步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自治区海洋局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提交局务会、局党组会审议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对涉及重大民生事项的会议议题,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提请会议研究时,应提出是否邀请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议、是否公开以及公开方式的意见,随会议方案一同报批;之前已公开征求意见的,应一并附上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的说明。(责任处室: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三)全面完成主动公开基本目录修编工作。推进自治区海洋局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依法确定海洋领域公开事项,科学、全面、系统、精确、编制公开内容。201710月前,局机关各处室要在现有公开内容基础上,进一步研究梳理制定本处室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17年底前,完成我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并动态更新,不断提升主动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责任处室:研究院、办公室文秘科,配合处室: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四)对公开内容进行动态扩展和定期审查。各单位各部门要对照“五公开”要求,将主动公开信息提交研究院在我局门户网站公开。每年11月底前,对本部门不予公开以及依申请公开较为集中的信息进行全面自查,发现应公开但未公开的信息应当公开,可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责任处室:研究院、办公室文秘科,配合处室: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二、实施政策解读责任落实行动

(一)政策类文件主动公开。以自治区海洋局名义出台、制定的重要政策(含以政府、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文件),在文件形成20个工作日内提交研究院在自治区海洋局门户网站进行发布。(责任处室:法规处,配合处室:局机关各处室、研究院)

(二)加强政策解读。由自治区海洋局出台、制定的重要政策(含以政府、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文件)需要在文件起草阶段同步设计政策解读材料,并将政策解读方案与政策文件一同报批,切实做到政策解读和政策制定工作同步考虑,同步安排。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要充分利用广西日报、广西电视台、广西人民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及我局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做好重大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可采用问答、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形式对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在政策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在我局门户网站及政务微信、政务微博中发布。对涉及面广、社会关切度高的法规政策和重大措施,相关负责人应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带头宣讲政策,解疑释惑。(责任处室:法规处,配合处室:局机关各处室、研究院)

三、实施政务舆情回应增强实效行动

(一)回应社会热点。自治区海洋局门户网站设置“社会热点回应”栏目,针对社会关心的海洋工作热点问题进行回应。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根据本年度工作安排,设计2条不同主题、不同时间段的热点话题问答,引导社会公众关注海洋工作,并及时作出回应。设计问题呈分管局领导同意后,送研究院发布。(责任处室:办公室宣传科、研究院,配合处室、单位: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二)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建立健全海洋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评估机制,对收集到的舆情加强研判,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置。对建设性意见建议,吸收采纳情况要对外公开;对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研究解决情况要对外公布;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调查处置情况要及时发布;对公众不了解情况、存在模糊认识的,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对错误看法,要及时发布信息进行引导和纠正;对虚假和不实信息,要在及时回应的同时,将涉嫌违法情况和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网络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在向上级报告的同时,应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已掌握的事实类信息,原则上不超过1小时,最迟要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最迟要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并视工作进展持续发布权威信息。(责任处室:办公室宣传科、研究院,配合处室: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四、实施公众参与畅通行动

(一)扩大公众参与的领域和范围。围绕全区海洋中心工作,多方式、多渠道推进政务公开,扩大公众参与的领域和范围。以我局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政务客户端等为载体,通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提供审批查询、回应社会关切、答复公众留言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方式深化政务公开。在门户网站上设置相关栏目,围绕社会热点信息,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在中国海洋报、广西日报等新闻媒体上发布工作动态、政策解读等信息,扩大公众参与的范围。(责任处室:研究院、办公室宣传科,配合处室: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二)扩大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海洋专项规划、重要政策措施、重大建设项目的决策事前通过门户网站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主动公开规划、公报、年度计划、财政预决算等信息,继续做好围填海项目依法听证等工作。(责任处室: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三)提升海洋治理开放水平。通过在线访谈、意见征集和网上调查等方式,问需于民,汇集民智,提升海洋治理开放水平。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和社会热点,每年开展至少3次在线访谈。按照《2016年全区政府网站绩效评估实施方案》,局领导需至少参加一次访谈。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和社会热点,每年开展至少3次意见征集。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和社会热点,每年开展至少3次网上调查。(责任处室:研究院,配合处室: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四)加强意见征集。根据我局业务职能、具体工作向社会公众征集相关意见,扩大公众参与。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根据本年度工作设计相关议题,在我局门户网站“意见征集”栏目上进行发布,征求公众意见。发布议题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自行设计,并呈分管局领导同意后,送研究院发布,每月发布1-2个处室的议题。(责任处室:办公室宣传科、研究院,配合处室: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五)主动接受监督。在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接受群众举报。开设投诉举报栏目,受理公众举报。及时公布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和自治区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公开答复全文,及时回应关切,接受群众监督。(责任处室:研究院、办公室宣传科,配合处室: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五、实施平台建设监管行动

(一)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充分发挥自治区海洋局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强化网站信息公开和公众服务的平台功能,健全网站信息发布、网民留言办理、意见征集、领导信箱等互动栏目,完善搜索查询功能,提升公开信息的集中度。(责任单位:研究院,配合处室: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二)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平台。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络,充分运用新闻媒体资源,做好政务公开工作。通过主动向媒体提供素材,召开媒体通气会,推荐掌握相关政策、熟悉相关领域业务的处室负责人接受媒体访谈等方式,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积极邀请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列席有关会议,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加强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拓展公众参与的渠道,增进公众对海洋工作的认同和支持。(责任单位:研究院、办公室宣传科,配合处室: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三)加强平台建设监管。我局平台管理员要不定期检查网站信息更新情况,发现栏目更新不及时要督促相关部门尽快提供信息。加强技术防护手段,健全安全防范体系,不断完善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防护措施,做好日常巡检和监测,做好数据备份工作,制定应急预案。(责任单位:研究院,配合处室: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六、实施政务公开培训行动

围绕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理念、能力和水平,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切实将政务公开培训工作纳入我局年度培训计划当中,20176月底前制定我局2017年度政务公开培训计划,年度通过邀请专家授课、委托自治区党校组织开展的政务公开培训班次2个,培训人数200人次。精心安排培训科目和内容,将政务公开纳入新录用公务员培训内容,支持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接受相关继续教育。(责任单位:办公室人事科,配合单位: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七、工作要求

(一)办公室和研究院共同负责组织协调、指导推进、监督检查全局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做好我局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平台建设、公众参与、教育培训、政府公报、依申请公开、新闻发布等方面的政务公开工作,搞好政务服务。

(二)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并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方案》要求对本单位本部门负责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梳理自查,对2017年尚未公开的信息进行整改,于2017730日前将自查整改报告报研究院。同时,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2017年自治区海洋局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工表》按时公开相关信息。

(三)研究院要做好与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的沟通协作,充分利用我局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及相关新闻媒体平台做好政务公开和舆情回应工作。

(四)加大政务公开绩效考核权重,切实把政务公开纳入我局绩效考核体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分值权重不应低于4%。同时,建立健全我局政务公开开展情况实行“三随机”抽查巡检制度,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意识,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能够按时按要求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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