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自治区对自然保护区监管工作部署推进不力,保护区边界不清、机构不全、管理不严的问题普遍存在,截至2015年,全区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自然保护区累计设立采矿权34宗,且绝大部分在保护区划定后仍违法审批续证;自治区海洋等部门对海洋型自然保护区监管不力,广西共有3个国家级、1个自治区级海洋型保护区,均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且不少破坏活动涉及地方政府和自治区相关部门违规审批。
二、责任单位
自治区海洋局
三、整改情况
(一)山口保护区整改情况
1.打击违法行为。山口保护区管理处多次联合合浦县人民政府、国土、海洋、林业、水产、公安、边防、海警、海事、水利和山口镇政府、白沙镇政府、沙田镇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打击非法采砂、违法违章建筑、非法圈占海滩涂养殖等违法行为。
2.打击非法抽砂。通过加强执法巡护及开展“百日行动”打击非法抽砂专项行动,2016年11月至2017年11月份,开展执法9次,共下达责令停止通知书37份,现场制止拉砂车58辆次,铲车30台次,抽沙管道缆绳300米,抽砂船的输油管300米,拆除抽砂管道760米,捣毁或烧毁林区内“三无”抽砂船7艘。
3.打击非法圈占海滩涂养殖。2016年11月至2017年11月管理处与合浦县山口镇政府、中国海监北海市支队、中国海监合浦县大队、山口公安边防派出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打击英罗海区和永安海区的违法霸占滩涂养殖行为共4次,出动260人次,完成清理滩涂约5600亩,拆除木桩27000多根,水泥桩300多根,收到较好的清理效果。
4.打击其他破坏保护区的违法行为。(1)打击非法建设码头,拆除山口镇北界大村非法私建违建码头1座。(2)清理违章建筑。对保护区内的4个违章建筑(英罗村委沈家萍、山角村委石业安、三角村委石祖武,英罗村委群众集资修建的庙)下发责令停止通知书。配合合浦县国土局于2017年4月17日对3个违章建筑(英罗村委沈家萍、山角村委石业安、三角村委石祖武)非法占用土地建楼房进行立案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还有1处(英罗村委群众集资修建的庙)合浦县国土局正在调查处理。(3)打击非法搭建养殖场。对沙田镇山鸡田村违章建筑的业主(陈华明、傅修富)进行教育,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责令其自行拆除违章建筑。(4)打击非法违建海堤。2017年4月24日制止英罗林区乌坭(21°28′30.26″N,109°45′30.82″E)违法建设海堤事件。2017年5月3日制止高坡新塘林区(21°33′3.81″N,109°45′3.90″E))违法建设海堤事件。下达责令停止通知书,责令违法业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要求该工程按规定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待批准同意后再进行建设。(5)2017年度打击非法捕鸟,共清理并烧毁网具19550米、木桩760根,放飞候鸟16只,取得较好的清理效果。
5.配合相关执法机关立案查处非法抽砂填埋红树林的违法行为。配合合浦县林业局查处保护区内的非法抽砂毁坏红树林行政案件3起。
6.实施生态修复。在高坡门前港砂场、丹兜沙田墩1号砂场、山东东边田砂场和那郊河口3号砂场进行整治并恢复种植红树林约1.5亩,补种红树林约7亩。
(二)北仑河口保护区整改情况
针对东兴市东兴镇竹山村保护区范围内存在的1397米违规栈桥建设问题,北仑河口保护区管理处配合东兴市政府已于2016年10月16日完成对违规栈桥的拆除,同时协助东兴市政府在所修栈桥附近补种红树林13亩,同时积极追踪红树林的后期生长情况,也确保整改问题落实到位。2017年1月3日至16日,进行红树林补种保护区提供给东兴镇人民政府红树林幼苗,工作人员为其在古榕部落原栈桥处种植提供技术指导,本次种植共计提供树苗2460棵,恢复面积13亩。由于红树林恢复种植成活率低,于6月7日再次协助东兴镇政府补种红树林,向其提供了约400株树苗,并在现场指导种植。
(三)原自治区海洋局组织北海市、防城港市海洋局分别对山口、北仑河口自然保护区开展定期、不定期的督导检查,到目前为止开展17次。
(四)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依法严格控制对自然保护区内产生危害的建设项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广西湿地保护条例》等相关依据,严格审查、审核山口、北仑河口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建设用海项目,2017年1月至12月15日,我区受理并转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工程建设用海项目32宗,无一例涉及保护区用海。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对十分靠近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必须征求自然保护区相关管理部门意见,环评报告书必须有针对项目是否进入保护区和对保护区是否产生影响的章节。2017年未审批占用山口、北仑河口保护区的建设项目。
(五)山口保护区管理处利用 2月2日“湿地日”、4月22日“地球日”、5月12日“防灾减灾日”,6月5日“世界环境日”和6月8日“世界海洋日暨全国海洋宣传日”公众宣传活动。活动中共计挂放86条横幅,制作宣传板报2板,管理处出动26人次,现场解答群众疑问500多次,发放3500份宣传资料、红树林特色胸章200枚和环保袋200个,同时在进入保护区的道路、周边村庄设立宣传牌共计33块。北仑河口保护区管理处加强了宣传力度,制作湿地日宣传展板1块,生态保护户外宣传牌2块,捕鸟警示牌10块,分设于保护区各地。此外利用湿地和海洋日等科研宣传教育活动,累计发放宣传单700余份,宣传海报40余份;红树林恢复种植活动5批次,参与人员达150人,恢复种植0.3亩。有效的提高群众自觉保护和维护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洋自然保护区的意识。
公示期3天,监督电话:0771-5829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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