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十二五”期间,全区为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仅审批建设围填海面积就达4187公顷,是此前10年总和的1倍多,加之自然岸线消失加快,部分滨海生态系统受到较大影响。
二、责任单位
自治区海洋局
三、整改情况
(1)根据海洋功能区划等规划对所填海区域进一步核实。2017年3月份向沿海三市下发通知,督促各地市就填海工程项目是否符合海洋功能区划开展了自查;5月底前就自查情况进了认真研究梳理,未发现需要进行修改调整的项目。
(2)严格依法审批,杜绝违法审批。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明确的权力清单,对用海审查审核报批的制度和规范进行了梳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核项目用海,不符合规划的不予批准用海。严格执行围填海年度计划规划管理制度,坚决不突破国家下达围填海指标用海,建立健全指标台账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海洋局工作要求按时报送围填海计划指标使用情况。
(3)科学配置资源,完善市场化配置制度,提高节约集约利用资源水平。制定围填海和自然岸线管控办法。2017年6月底前制定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围填海管控办法(暂行)》、《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自然岸线管控实施办法(试行)》,绘制完成了广西大陆自然岸线分布图(初步成果)。完善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各项配套制度。《广西海域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已经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正在编制印发阶段;为促进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制定并下发了海域使用权招拍挂有关规范性文本,促进海域使用权招拍挂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开展。实施与海域和岸线管理相适应的基础性工程,提高科学管控水平。2017年8月份完成了《广西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中期评估,提交评估报告和修改方案;启动了海岸线调查统计工作,已完成项目招投标;严格执行国家海洋局《建设项目用海面积控制指标(试行)》规定,并将《广西填海规模控制性指标(试行)》修订工作列入计划,扎实推进岸线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
公示期3天,监督电话:0771-5829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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