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情况
近年来,北部湾优良生态系统环境已经受到威胁。近岸海域局部水质下降,2013年至2015年,9个海域44个监测站点中,有35个活性磷酸盐浓度上升,平均上升223%;有9个无机氮浓度上升,平均上升77.3%。尤其是茅尾海水质长期达不到功能区要求。入海河流方面,南流江因大量养殖和生活污水直排,干流水质已下降到IV类,其中玉林与钦州交界断面、北海入海口断面的氨氮浓度,2015年比2013年分别上升96.8%和25.7%。北海市西门江老哥渡断面、钦州市钦江西桥断面水质近年来均为劣V类。
二、责任单位
自治区海洋局
三、整改情况
1. 钦州市海洋局印发《钦州市海洋局推进建立钦州市海陆统筹入海污染防治责任体系整改方案》;印发实施了《钦州市入海排污口全面排查工作方案》;完成钦州市入海排污口普查,编制《钦州市入海排污口普查(一期)报告》。
2.防城港市海洋局配合防城港市环保局和市政局开展生活污水直排口、入河入海排污口整治工作,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防城港市入海河流及入海排污口监控工作方案》,突出摸底调查,建立健全海洋生态环境监测体系,强化海洋环境巡查,建立海洋生态报告和预警机制4方面工作,入海排污口摸底调查工作已完成。
3.根据《2017年北海市海洋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对近岸海域海洋环境质量状况、主要入海污染物状况、近岸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状况开展了监视监测。印发《北海市水污染防治行动2017年度工作计划》和《2017年北海市入河排污口水质监测工作》。加快北海市境内南流江七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廉州镇县城污水处理厂和石康镇的镇级污水处理厂于2016年前已建成使用,常乐镇、石湾镇、乌家镇镇级污水厂项目达到了验收标准。北海市于2016年8月、2017年8月相继印发《北海市主城区雨污合流排放口整治细化方案》、《北海市直排入海排污口清理整治工作方案》,全力推进北海市主城区雨污合流排放口整治工作。截止目前,已有27个排污口整治完成,同时加大对北海市涉水企业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4. 3月初,原自治区海洋局组织编制了《2017年广西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方案》并下发给沿海三市及任务承担单位。目前,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监测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全面开展年度海洋环境监测工作,重点加强对入海河口、陆源入海排污口监测。每月向沿海三市和有关部门发布河口、排污口、重点港湾的海水质量自动监测报告,如出现异常,专门向所属市县发警报。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的17套海洋水质生态监测浮标在我区沿海重要港湾、河口、赤潮多发区等重点敏感区域开展自动化实时监测。每月向沿海三市和有关部门发布河口、排污口、重点港湾的海水质量自动监测报告,如出现异常,专门向所属市县发警报。
5. 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积极配合中共广西委员会自治区人民政府做好对自治区主要领导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责任审计反应问题进行核查。10月,根据国家海洋局《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级海洋保护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配合检查组对北仑河口、山口自然保护区,钦州茅尾海国家级海洋公园、涠洲岛珊瑚礁国家级海洋公园进行检查。11月,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配合自治环保厅做好“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巡查迎检工作。
6. 4月底修改完善了《中国海监广西壮族自治区总队海洋行政执法巡查工作制度》并印发执行;全年区总队组织开展4次海洋环境保护专项联合执法1次执法案卷评查;区总队下达沿海三市海监涉及海环执法意见函4份。
公示期3天,监督电话:0771-5829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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