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钦州、防城港市渔业主管局:
为规范广西海洋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北斗卫星通信终端安装使用行为,确保船位数据的准确性和唯一性,满足渔船管理工作的需要,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广西海洋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232号)和《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关于印发广西海洋渔船安全救助信息系统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桂渔牧发﹝2011﹞76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厅决定开展北斗卫星通信终端信息核查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海洋大中型捕捞机动渔船北斗终端信息准确与否,事关遇险渔船救助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事关强农惠农补助资金发放公平性和公正性,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按照《广西海洋大中型捕捞机动渔船北斗卫星通信终端信息核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扎实开展北斗终端信息核查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渔业主管部门要广泛深入宣传此次北斗终端信息核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将核查工作与渔民群众自身利益的关系问题讲深讲透,积极争取渔民群众对核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配合做好核查工作,确保核查结果的准确性。
三、及时报告,按时上报。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在开展海洋渔船北斗终端信息核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应及时向我厅报告,以便研究解决。3月20日前,各单位应将《广西海洋大中型捕捞机动渔船北斗终端核验表》(纸质版)和《广西海洋大中型捕捞机动渔船北斗终端配备信息登记表》(电子版)上报自治区渔业安全应急中心,以便开展后续完善工作。
联系人:陈立峰,联系电话:07715829953;
张 蔚,联系电话:07715829827。
附件:广西海洋大中型捕捞机动渔船北斗卫星通信终端信息核查工作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
2018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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