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胜、邓运雄、林帅同志:
你们于2018年3月7日通过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提交的2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收悉。我厅高度重视,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了核查,现一并答复如下:
一、关于你们申请的“2005年,对铁山港区海洋捕捞竹(木)排筏纳入管理,竹(木)排筏核发量,登记证和渔业捕捞许可证‘二证合一’的《北海市海洋渔业竹(木)排筏专用证书》实施办理的通知、法定时间和必须具备的规定手续及设定依据的书面材料” 信息,经核查,2005年我厅(原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未出台过类似证书核发的文件和工作方案,不存在该政府信息。
二、关于你们申请的“2006年,对持合法有效《北海市海洋渔业竹(木)排筏专用证书》的排筏发放渔业油价补助资金的通知、法定时间和规定手续以及设定依据”信息,经核查,2006年用油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由自治区财政厅组织实施,我厅(原自治区水产畜牧兽医局)作为配合单位,未出台过关于渔业油价补贴的相关文件和实施办法,不存在该政府信息。
特此函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和渔业厅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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