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海域使用权登记技术规程(试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等法律规程的规定,下列用海用岛项目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并予以登记。现向社会公布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海域使用权人 | 用海位置 | 用海面积 (公顷) | 用海方式/用岛性质 | 用海期限(发证登记日期起算) | 备注 |
1 | 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12#-13#泊位工程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项目 | — | 钦州港金谷港区金鼓江作业区内的海域 | 0.7478 | 建设填海造地用海和港池、蓄水 | 5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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